宝坻区:专设信访接待室和谈话室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宝坻区纪委把建设安全达标的信访接待室和谈话室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际举措。

宝坻区纪委积极协调房屋和资金,在选址和建设上,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接访和纪律审查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选定了地理位置相对僻静、且与建筑物外部完全隔离的房屋,对墙壁及相关设施进行了软包处理,桌椅进行了固定。每个房间内设置2个摄像头和2个拾音器,可同步录像、录音、存储、检索,确保监控区域无死角。

在使用上,制定出台了《工作责任制规定》、《人员工作纪律》、《谈话室管理使用制度》等制度,规范使用流程,明确安全责任人,实行“留痕”管理,并提出了工作人员“七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制定了接访和纪律审查安全监督问责机制。

信访接待室和谈话室的建成和启用,不仅提高了工作效能,也维护了举报人和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