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农委纪检组: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天津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要求,驻市农委纪检组制定了《关于开展农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对上半年农委系统各单位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这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随机访谈、查看资料、抽查测试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十个方面情况,即: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情况;制定主任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台账情况;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的情况;加强日常监管,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的情况;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教育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的情况;严肃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情况;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的情况;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

驻市农委纪检组通过开展督查,及时掌握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帮助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督促农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