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 市纪委监委派驻 > 正文

驻天津外国语大学纪检监察组:落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促进政治生态建设

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驻天津外国语大学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要求,与外大校党委同向发力,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派驻机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派驻机构改革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深化“三转”,除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外,不参与驻在高校工作的管理,这样能够更好地监督督促驻在高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边界更加清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改革以来,外大校党委书记带头,并要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主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局面逐渐形成。

履行监督责任更加主动主责主业更加聚焦

改革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自身所肩负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认识更加清晰,使命意识不断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聚焦“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领域,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对外大校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发挥外语特色优势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毕业生就业、驻村帮扶、二级纪委设立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通过制发提示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推动解决。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对系列附属外国语学校的建立等有关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学校中心工作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可以说,改革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起来腰杆更硬了、底气更足了,更加能够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

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更加清晰接受监督更加自觉

改革以来,外大党委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四个意识”持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自觉、“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管党治党各领域、各环节,并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逐级进一步压实。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党委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意识明显增强,“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更加牢固。对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发的提示函,校党委书记第一时间批示,党委常委会立即研究部署,及时主动反馈,坚决推动落实。此外,驻在高校党委坚决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和完善沟通协商机制,从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办公经费、专项津贴、二级纪委设立和书记的配备等各方面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施工队长”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过问,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工作成效更加彰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学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下一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首责,与驻在单位党委同向发力,以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天津外国语大学纪检监察组丨责任编辑 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