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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炳之:雁过拨毛遭众叛

刘宋王朝建立四年后的公元424年,第三任皇帝文帝刘义隆继位,改元元嘉,针对晋末官场流弊实施一系列反腐倡廉措施,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开创了南朝一段历时三十年左右的短暂治世,史称“元嘉之治”。但元嘉二十五年,一件出人意料的事件发生了:文帝宠臣、时任吏部尚书的庾炳之,因一件本不起眼的小事被弹劾,虽有文帝一再袒护,却引来以辅政大臣何尚之为首的多位官员揭发声讨,一个身居显位的贪官终被众人合力围剿打成原形,给文帝的“清明盛世”抹了不少的黑。

庾炳之早年有清誉。庾家自其曾祖辈开始世代为官,庾炳之出仕之初历任太子舍人、秘书、名将刘粹手下征北长史以及广平太守。其兄庾登之担任朝廷重臣谢晦属下长史时,庾炳之前去府中探视,对这位“朝士莫不加敬”的权臣不卑不亢,在朝野传为佳话。庾炳之对官场上的礼仪纲纪也很重视。他曾因“治民有绩”转任彭城王、骠骑将军刘义康府中主簿,但尚未就职又被改任。为此,他专门就是否该向刘义康行府公之礼的问题申请礼官博议,时任中书侍郎的裴松之(著名学者、《三国志》注者)为此引经据典,最终得出一旦“王命既受”,即使“拜不之职”也要依其礼节行事的结论,才算了断这一公案。也许是出于对派系形成的防范,当时吏治的特点之一就是官员换岗频繁。这之后,庾炳之又经历不下十几次的调动、改任,在镇压彭城王刘义康谋反中,因“尽忠于朝廷”而得到刘宋文帝的重用,升任总揽朝廷人事大权的吏部尚书,兼领义阳王师,成为“内外归附,势倾朝野”的权臣。

就是这个曾经对礼制规则推究得近乎苛刻的庾炳之,为官多年后却渐生懈怠。庾炳之先天就有“为人强急而不耐烦”的性格弱点,再加上他后天“素无学术”、缺乏修养,宾客下属稍不如己意,便声色俱厉,“忿詈形于辞色”;庾炳之“性好洁”,患有很重的洁癖,一些士大夫前来造访,起身告辞时尚且足未出户,他就马上唤仆人“拭席洗床”。待人接物方面的失礼自然要受到非议,而一旦违反了朝廷的法纪,则要受到严格的纠劾。越来越不拘小节的庾炳之终于被人抓住把柄:一次他有急事请假回家料理,随后,吏部令史钱泰和主客令史周伯齐两位下僚,又因公事需入宅请示。二人难得到领导家登门拜访,庾炳之素闻他们一个会弹琵琶,一个善歌,便于事毕后令他们一展才艺,谁知二人竟一发而不可收。眼看日色已晚,三人玩得兴起,庾炳之将他们留宿家中。这下,就出了事。

按内阁首脑机关尚书台的旧制:令史外出咨询公务,一律不得在外停宿,即使奉尚书、仆射等领导之命,亦不得有违此规。那时御史台地位正在逐渐提升,一大批负责违纪查纠的官员遍布朝野,庾炳之留宿两位下属的事被人迅速探悉,弹劾的奏章很快送到文帝案前。一向好大喜功的文帝对这条旧制并不十分看中,认为“小事不足伤大臣”,便把担任首辅之职的何尚之找来,打算借他之口,为自己的爱臣开脱几句了事。没想到何尚之面陈庾炳之的过失,毫不遮掩,过后又上奏章具表庚炳之为非作歹“非此一旦”,种种证据“事如丘山”,暗示文帝可以“普访诸可顾问者”,从其他渠道广泛听听群众对此人的反映。

一片非议声中,庾炳之只好出来自我检讨,顺带替自己开脱,声称由于缺乏学习,不谙尚书台旧制,加上两位令史也说留宿一夜并无大碍,于是也就大意了等等。文帝又把何尚之找来,希望他通融通融算了。何尚之用事实证明庾炳之是明知故犯,所作辩解都是谎言。见文帝仍然犹豫不决,终于敞开报料——据群众反映:庾炳之身为朝廷重臣,多年来利用掌管人事机要之便,泄漏机密,出卖皇恩。豫州刺史刘德愿请求太尉推荐其子担任所在州的西曹,太尉刘义恭致函向庾炳之作了推荐,庾炳之为得到好处,打算将刘的儿子升格任为主薄,并将消息直接透露给刘本人。结果刘德愿谢绝了太尉的推荐,转而拜谢庾炳之。

庾炳之利用人事大权替人办事,自然好处多多——谘议参军刘道锡在他的运作下当上广州刺史,多次向他献纳,以至“倾南俸之半”,将赚到的钱半数奉上;盛馥在庾炳之的帮助下当上市令,便利用主管市场之便,进献数百根木材赞助庾家营建豪宅,“恐人知”,还特意“作虚买券”,假造了相应的买卖契据;刘雍为报“得其力助”的恩德,事庾炳之如父,冬有碳敬,夏有冰敬,夏天为庾府送去解暑的甘蔗解,宛如从田里刚砍伐的一样鲜美。

庾炳之管人事不办人事,还常常主动索贿。对待下属或受制于他的官吏,每每“诸见人有物,鲜或不求”,简直是雁过拔毛。庾炳之听说吴兴太守刘遵考手里有一批好木材,便张口乞要;见他有一只漂亮的烛盘,也“便复乞之”。张幼绪因职务升迁等受他辖制,结果庾家事“不问大小”,都向他讨要诛求,搞得他“无以堪命”,还得强忍着招架应付。即便这样,由于庾炳之权势太盛,“远近相崇畏”,人们争相巴结还来不及,下僚虞秀之为拉近关系“以门生事之”,经常上门送礼,庾家“累味珍肴,未尝有乏”……这样的事数不胜数。

听了何尚之上述揭发,文帝也感到问题严重,但仍“迟迟旧恩,未忍穷法”,打算先把庾炳之外放到丹阳,反思一段再调回复用。一天后,文帝向何尚之说明此意,却不料这老兄“休庭一日”,又展开新的一轮举证:他首先强调昨日所述事实只少不多,朝上群臣“异口同音”皆可作证。进而补充:那个张幼绪后来当了县令,曾对为他送行的人说,“吾虽得一县,负三十万钱。”以此暗示庾炳之勒索太狠。太学博士荀万秋一次去找庾炳之,正碰上他勒索一位姓夏侯的客人:“主人问‘有好牛不?’云:‘无。’问‘有好马不?’又云:‘无。政有佳驴耳。’炳之便答:‘甚是所欲。’”场面非常可笑。刘道锡被他举荐担任广州刺史后,被勒索“嫁女具及祠器”等物,价值“当百万数”。调查中,在庾手下工作的选令史章龙也作证说:“实得嫁女具,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

可怜那文帝又闻何尚之所举数桩罪证,只觉得头都大了,当即败下阵来,不得不“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两年后,庾炳之“卒于家,时年六十三”。文帝念他生前“宿诚”,给了他个死后“追复本官”的侍遇。文帝刘义隆在其统治末年因不够明智,冒然北伐失败而葬送了刘宋多年积聚的国力,得到辛弃疾“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的讥讽;但在坦护庾炳之这件事上,也不能说他全无道理。中国自古就是“人情社会”,所谓“官不打送礼者”,庾炳之受到千夫所指,更多的原因恐怕还在于他得罪了官场上的“大多数”。后来在杀死文帝篡位的太子刘劭手下当了司隶校尉的殷冲,当初也曾与庾炳之一样患有洁癖,但殷冲与庾炳之不同之处在于,他对于构成官势力的士大夫阶层从不得罪,即令不整洁也“每容接之”。在这种圆滑的处世哲学下,古今不知有多少更大的贪官安全潜伏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