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度 立规矩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了《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与今年1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一起,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两大基本制度规范。

《规则》《规定》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为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提供了制度遵循,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严之又严、行使权力慎之又慎的要求,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必将进一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制定出台《规则》《规定》,是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学好用好这两部法规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办专题培训班,贯彻学习《规则》《规定》。集中培训结束后,市纪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培训班精神,抓紧研究部署、贯彻落实。

《规则》《规定》通过明确监督内容、细化监督程序、规范监督手段、压实监督责任、补齐监督短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市纪委监委在近期举办的全员培训中,将有关内容列为重要培训课程,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法规制度运用,解决存在问题,以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时,市纪委监委对照《规则》《规定》,结合我市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实际,及时修改完善现有制度规定,规范工作程序,着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真正做到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步调一致、标准统一。

众所周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倍增,权力更大。《规则》和《规定》就是为监督执纪执法定了硬杠杠、硬约束,划出了底线、红线、标线、高线。《规则》和《规定》实现了对纪检监察队伍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是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

纪检人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打铁的人应当是铁打的人。无疑,《规则》和《规定》是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的一道“防火墙”。当下,学好用好《规则》《规定》,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是监督执纪执法者应有之责。

市纪委监委明确要求,要加强对《规则》《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压实责任、提高执行力,让执行制度化作行动、化为习惯、形成自觉,并明确提出将《规则》《规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督查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让铁纪钢规,带电长牙,推进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向法治化规范化迈进。(杨寿清 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