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天网 有逃必追

市追逃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在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指挥督导查办王健一案。

市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干部一起研究案情。

今年2月3日,逃亡22年、被列为本市重点职务犯罪通缉犯的顾建国被缉拿归案押解回津,天津2019“天网行动”首战告捷。

4月10日,涉嫌贪污罪潜逃17年的原天津港保税区某单位干部王健,在四川成都落网,本市追逃追赃工作取得又一重要战果。

5月16日,利用职务侵占公款70余万元的某国企下属公司原销售经理王鑫在沈阳市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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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成功案例持续释放着“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强烈信号。而在这些案例的背后,有着哪些鲜为人知的细节?对依然在逃人员甚至每一个人,又有哪些深思和警示呢?

■ 潜逃17年终落网

4月10日下午,在天津市和滨海新区两级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的密切协作下,涉嫌贪污罪潜逃17年的原天津港保税区某单位干部王健,在四川成都落网。4月13日,王健被押解回津。这场跨越17年的艰难追逃战役宣告结束,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肃审判。而这一切源于17年前王健的一时贪念。

据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干部司风海介绍,王健精通财税业务,当年在工作上能够独当一面,深得领导信任,他本人的工资待遇在当时也相当可观。他本应该拥有很好的前程,但却因一个“贪”字害了自己。“王健在单位管税收、开票。当时有一个单位要核销账户,但必须得把税款补齐才能销户,最后这家单位税款是395万余元。王健用不法手段把这笔钱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并给对方开具了真实税票。这样一来,税款进了个人的兜里。”他以专业技能行犯罪之实,采用的手段隐蔽性较强,短期之内很难发现。半年后,当犯罪事实逐渐暴露,王健出于恐惧,铤而走险,走上了外逃之路,且一逃就是17年。

由于作案时间跨度长、收集固定证据难、无法确定王健的行踪等原因,此案一度困难重重。然而,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始终没有放弃追捕。随着本市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市追逃追赃联合办案机制的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合作战的高质高效,为抓捕王健归案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今年1月,在市纪委监委和市追逃办的领导下,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扛起追逃追赃责任,按照“一案一策”“一案一档”“一案一专班”的要求,协调公安机关,抽调专业骨干力量,成立了王健案追逃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成立后,办案人员依靠科技手段和掌握的信息,抽丝剥茧,仔细筛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

经过进一步排查,王健的行踪逐渐清晰起来。在判定王健在成都某居民小区的活动轨迹后,办案人员随即严密布控,在周围蹲守了十天十夜后,将其缉拿归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曾经的犯罪行为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终究还要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

点评

反观王健外逃17年的生涯,日日夜夜,他都在恐惧、焦虑、紧张的情绪中度过。他的经历对依然在逃的嫌疑犯来说,是一种深刻的警醒。

人不能有贪念,一念之差,终身悔恨。王健潜逃的时候,孩子不满三个月,他告诉办案人员,自己想念孩子却不敢跟家人联系,没能给孩子应有的关爱,少了天伦之乐。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给家庭、家人、单位带来极坏的影响,给社会造成的伤害也是极大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逃必追,一追到底。随着王健的归案,我市追逃工作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宣布告捷。不管潜逃多少年,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国家法律讲求公平正义,遵守法律是公民的义务,不要存任何侥幸心理,否则必将受到惩罚。

■ 从选调生到通缉犯

出生于河南省东部平原一个小乡村的王栋,2008年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天津。先是当上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后来考上选调生,成为北辰区大张庄镇财税办公室的出纳员,年轻有为,前途一片光明。然而,2019年8月,当王栋再次踏上天津的土地时,他已成为一名被缉拿归案的逃犯。

作为父母眼中的骄傲、从家乡走出来的“能人”, 王栋没能抵御住“纸醉金迷”的诱惑。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偶然的机会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不良的朋友,被带到夜总会去“见世面”,从此便泥足深陷,无法回头。为了支付在会所的巨大开销,他把手伸向了自己掌管的财务资金。

王栋自2014年8月到镇财税办公室任职不久,就开始连续作案。钻了管理漏洞的王栋胆子越来越大。眼见资金的窟窿越来越大,王栋孤注一掷,虚构11位村民的拆迁补偿金项目,伪造了一张资金发放表,直接套取200多万元资金。钱到手之后,他马上假借要与老家女朋友结婚的名义,请了婚假,拿了同事们的“份子钱”逃之夭夭。

自2018年该案转到监委之后,市纪委监委统筹多方力量,集合检察、公安等人员重新梳理案件,排查了王栋的所有社会关系和行为轨迹后,终于在成都发现了王栋的行踪。

在辗转逃亡的最后,王栋在成都一家网吧找到了一份前台的工作,只能三四个人挤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出租房中度日。直到落网的那一天,他口袋中只剩下30多元钱。“抓捕过程中我们了解到,王栋曾经带着100多万元现金回过河南老家。当时他的父亲已经罹患癌症,可是他却没有给父亲留下一分看病钱。”办案人员痛心地说,“在逃亡中,他仍然继续出入高消费场所,却没有为父母家人尽任何孝道,令人欷歔。”

点评

对于年轻干部来讲,从基层做起,本应是对个人能力的一种锻炼,在一线的工作,可以增加很多对社会、对群众的了解,应该说有助于以后的发展,有助于发挥自己的作用。

但是通过王栋的案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那就是对于一些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该如何面对、如何分辨、如何把握住自己?对我们的同志、特别是年轻干部来说,需要深入思考。王栋的案例是非常典型的反面教材,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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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王栋案发后,暴露出了该镇部分干部履职不到位,对所分管工作疏于管理等问题。对此,北辰区纪委对该镇镇长、副书记等10人进行了问责,分别给予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案发时,正值区内示范镇建设时期,工作多、任务重,但这不能成为疏于监管的理由。领导干部不能因为一个‘忙’字,或者仅仅因为信任某个干部,就漠视应该遵守的制度和流程。”北辰区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对记者说,“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就此案,北辰区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针对该镇政府资金审批、账目管理、公章和法人章管理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向该镇政府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敦促完善了一批制度规范。同时,在全区范围内以此案为警为戒,举一反三查找漏洞,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 投案自首是唯一正确选择

2017年,北辰区正在积极推进京津城际地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北仓镇政府的两名工作人员,伙同辖区内两位村民,在拆迁工程中通过虚增拆迁面积,非法套取拆迁补偿款400多万元并瓜分,属于典型的贪污窝案。这一案件中有三人被缉拿归案,并最终审判服法。而其中一名村民赵青山则畏罪潜逃,一直藏匿在外。

赵青山是一名普通的村民,不是公职人员,因与公职人员涉嫌共同犯罪而被立案。在400万元的赃款中,他分得60万元。他本人家庭条件不错,不仅在村里拆迁后分得了几套房,还获得了不少拆迁补偿款,而他自己的生意也做得风生水起,这60万元其实对赵青山来说,并不是个大数目。“赵青山为什么要抛下一切逃亡?”市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副主任范靖宇介绍,“接手这个案件后,我们对全案进行认真分析。最终我们判断,赵青山的潜逃主要是看到另外三名同案犯被判刑且其中一人被判刑十几年之后,他生出了对失去自由的恐惧。并初步判断赵青山应该有敦促自首的可能性。”

作出分析和判断之后,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北辰区纪委监委的办案人员着手与赵青山的亲属进行接触,摆事实、讲道理,希望能够让其主动投案自首。最初几个月,因为赵青山的家人都表示和其没有任何联系,导致工作一时间陷入僵局。4月中旬,为推动案件办理进展,薛广庆同志赴北辰区召开专题现场工作会,围绕赵青山的案子共同研讨、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范靖宇告诉记者:“分析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后,当场决定,如果赵青山和家里有联系的话,就敦促其短时间内投案自首。如果在最后期限之后仍不自首到案,要进一步加大缉捕力度。”

时间距离最后期限越来越近,办案人员又对赵青山家属进行了几轮的劝说工作,在倒计时关头,又特别约了赵青山的妻子和家人,把政策法律逐一解释清楚。不久消息传来:赵青山投案自首了。

劝返赵青山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无论对其本人还是他的家人,都是一个好的结果。至此,该案也成为迄今为止,市追逃办经办的所有追逃案件当中,潜逃时间最短的案件,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点评

回过头来分析这一案件,赵青山的很多选择实在令人难以理解。他本就家境殷实,自己做生意也是风生水起,这60万元他完全没必要拿。但是,正是由于贪念作祟,一念之差,一失足成千古恨,触犯了法律红线。

赵青山没有公职,没有公权力,但是却因为其他人的诱惑,卷进了腐败犯罪里,其实这种危险对许多人来说可能就在身边。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违法犯罪的事千万不能做。同时,也奉劝所有还潜逃在外的人抓紧投案自首,这才是唯一正确选择。

(点评人:市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副主任范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