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 我市职务犯罪境内在逃人员实现清零

2019年本市追逃追赃工作捷报频传。

“截至8月,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检察机关移送的7名职务犯罪境内在逃人员,已全部到案,实现清零目标。截至今年10月,市‘天网行动’在册人员已归案11人,追赃5900余万元,追逃人数和追赃金额均创历史新高。”市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主任高熇介绍说。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追逃追赃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协调责任和主办职责。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紧密协作配合,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追逃追赃领域的治理效能,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取得突破。

上下联动 构建追逃追赃体系

“能够取得职务犯罪境内在逃人员清零的阶段性成果,首先与我市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追逃追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密不可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追逃办主任薛广庆说,“市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将追逃追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市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布局。同时,市纪委监委切实发挥追逃追赃的牵头作用,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一些新变化,主动适应、认真履责。在市纪委监委的推动下,我市建立起了一支基层专兼结合的追逃防逃干部队伍,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涵盖公安、组织、外事、资金监管等领域和市区两级纪委监委的立体追逃防逃追赃体系。”

今年,市追逃办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滨海新区、津南区、北辰区、和平区等直接承接任务的区,了解案情进展,逐案分析研判。“沉下去直接和办案单位面对面,有些事能定的当场就定,有些事能办的马上就办,这种工作方式收效明显,从前10个月的追逃追赃成果中便可见一斑。”高熇表示。

分兵协作 境内外追逃一起抓

2019年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启动,我市成立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攻坚指挥部,境内境外逃犯一起抓。

“针对外逃人员的特点,我们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兵布阵。”高熇介绍说,“针对境内藏匿的7名潜逃人员特点,我们专门抽调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专业人员,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骨干,组成了境内追逃工作组。发挥参战人员的专业优势,努力摸清每一个外逃人员的行为做派、性格特点、社会关系和活动轨迹,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开方抓药,制定个性化的追逃方案,实现精准追逃,如期实现了清零的目标。”

在境外追逃方面,则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海外法律人士等,摸清外逃人员境外生活状况和日常动向,不断挤压其生存空间,持续精准发力。通过多部门磋商协调、案情互通、信息共享、情报交流、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打破了条块分割,实现了跨部门无缝对接、有效协作,形成了整体的合力。

“境内追逃工作组成立以后,成效非常显著。在被追回的外逃人员中,包括被列为本市重点职务犯罪通缉犯、潜逃22年的原天津市社会保险公司南开分公司统筹基金核算员顾建国,涉嫌贪污罪、潜逃17年的原天津港保税区某单位干部王健等,起到了很大的震慑效应。”

目前,被追回的7名境内在逃人员,已有2人被判决,4人被提起公诉。

注意防逃 扎紧制度的笼子

随着外逃人员被一一追回,防逃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扎紧防逃的笼子,无论从成本上,还是从精力上,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们需要监督的对象不断扩大,也发现了一些可能出现的漏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副主任范靖宇介绍说,“比如某市级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一个科级干部,因为级别不高,该人不属于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证照集中管理的范围,近年来40余次出入澳门、老挝等地参与赌博未被发现。事情败露是因为浙江省一个县级公安局向我们通报了他参与境外赌博被逮捕的情况。此类监察对象不纳入登记备案范围就有着极高的外逃隐患。”

对此高熇表示,下一步我市将着力推动整个防逃体系的建设,开展调研,完善制度,努力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追逃追赃工作能够取得好的成绩,离不开超前的谋划和充分的准备,但同时也要看到本市追逃追赃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著,奋力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记者 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