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扫描丨市文旅局落实压实帮扶回访责任 “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刚受到处分时,我天天失眠,睡不好觉。经过帮扶组找我谈心谈话,我逐渐放下了包袱,决心努力工作、改正错误,为学校多做事、做好事!”近日,我市某院校职工王某在接受帮扶回访时深有感触地说。

2018年下半年,王某因工作失职失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受到处分后的一段时间,他“走路溜墙边、吃饭找角落”,整日眉头紧锁。为此,帮扶组人员多次引导,逐渐帮他解开心结、重拾信心。如今,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在单位多个重点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王某的这一转变,充分体现了市纪委监委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对受处分人员的帮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制度实施后所取得的成效。

“我们一直把对受处分人员的帮扶回访当成一个常态工作来抓,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感到过去的工作手段比较单一,帮扶和回访应该是一个整体,党委的主体责任更应该在帮扶中充分体现出来。”该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兰同对记者说,“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出台了上述《办法》,在7个局属单位先行先试。”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持续推进,受处分人员的基数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管理教育不容忽视的群体。特别是有的党员干部受到处分后,思想包袱重,精神状态和工作“一蹶不振”;有的不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对组织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消极敷衍;还有的对处分“漠不关心”,我行我素。针对这些问题,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充分调研、深入探索,开展了对受处分人员的帮扶试点工作,着力改变以往“一处了之,弃而不管”的现象。

《办法》明确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是实施帮扶的主体,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增强了把帮扶工作作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这样1+1>2的效果就体现了出来,让受处分人员在受影响期后的管理和任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王兰同说。截至目前,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已回访27人。

提起一位即将退休前受到处分的干部,该纪检监察组干部李秉政印象非常深刻:“这位同志再有1年就要退休,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问责,一度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作为‘一把手’的他会不会在‘包袱’和‘59岁现象’的双重影响下消极怠工?组里的同志有些担心。”事实证明,通过党组织的帮扶回访,这位同志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主动担当作为,“甩开膀子”干工作。不但以自己的案例为警为戒,举一反三完善了公司的制度规定,而且主动出点子、想路子,使当年公司收入较上一年翻了一番。

“不让处分成为前进的‘紧箍咒’,而是成为回归正确航道的引路‘灯塔’。处分不是我们工作的句号,帮助受处分人员重新踏上征程,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继续奋斗,还有更多的工作等待我们去完成。”王兰同说。(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