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纪委监委:个案整改与源头治理同步推进

“审查调查发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适用前调查评估不严不细、流于形式等问题……我委建议,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一次普查,深入查找当前工作中的漏洞……”这些建议,摘自红桥区纪委监委对该区司法局党组开出的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

2019年,红桥区查处了一起“套路贷”涉黑案件,在配合公安机关“破网打伞”过程中,挖出了一起“庸伞”案例。“调查发现,涉案人均为社区矫正人员,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原科长管维铭等人存在失职失责、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社区矫正工作不力的问题。”红桥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同志对记者说,“发现问题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责令区司法局党组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自查,限定时限整改。”

出了问题怎么办?压实监督、补齐短板、健全机制。在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区司法局针对“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排查潜在问题44个,建立健全《调查评估制度》《报到登记制度》《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审批制度》《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研判分析会议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第一种形态”处理24人。“‘建议书’及时指出了我们在干部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帮助我们‘改土治水’‘变害为利’,为我局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排除了隐患。”区司法局党组书记白榕表示。

红桥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始终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把监督挺在前面”的重要手段,坚持个案整改与源头治理同步推进,深入分析研判责任落实、监督管理、作风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标本兼治。

“截至6月底,今年已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1份。”区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田野介绍说,“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纪检监察建议书运用到常态化的监督检查中,立足发现深层次问题,切实做到实时发现、实时反馈、实时整改。”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在10个监督检查组之外,特别设立了第十一监督检查组,专门开展再监督,对各检查组督促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6月中旬,红桥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关于充分运用身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办法(试行)》,以纪检监察建议书为抓手,推动“以案三促”工作做深做实。

“坚持‘一案一研判’,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基础上,推动各单位发现廉政风险漏洞,织密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红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现状,一旦发现全区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推进相关单位,甚至相关领域更深层次清查和整改,助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