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案件查办提质增效 紧盯关键环节 打造“铁案工程”

8月份以来,全市16个区纪委监委和有关的3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陆续收到来自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为本单位“量身定制”的《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反馈”》。

这份反馈报告由“评查工作基本情况”“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三部分组成,对49个单位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形成极具针对性的反馈。以质量评查为抓手,检验“铁案工程”的推进情况,以查促学、以查促改、以查促进,市纪委监委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严把质量关口 强化“铁案工程”意识

案件审理室是案件查办的最后一道“关口”,更在“铁案工程”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从严掌握案件质量标准,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手续、条规适用严格进行全面审核,敢于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说‘不’,才能确保经手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程庆颐表示。

2019年至2020年6月,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受理各类案件303件,审结273件。其中,2019年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受理各类案件231件,审结218件,审结率94.3%,同比提高12.09%。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问责案件精准、有效,市纪委监委对各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与疫情有关的拟予以问责案件实行统一审核把关机制。截至目前,对14个基层单位报送的58件案件进行统一审核把关,对其中25件案件提出调整处理的意见。一方面压实了责任、增强警示震慑效果,另一方面又注重激励保护、关心关爱干部,形成了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的浓厚氛围。

完善制度机制 明确依据规范审理

“铁案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某个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完成的,更离不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以及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动。为此,市纪委监委立足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积极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审核处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确保案件经得起司法检验。

“我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先导,构建‘1+N’制度体系,以制度规范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条规适用,确保案件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提升案件审理的规范化水平。”程庆颐介绍。

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铁案工程”建设切实保障案件质量的意见》,对“铁案”标准、制度保障、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结合“铁案工程”涉及的提前介入审理、审理操作流程、处分决定执行等重要方面,先后出台《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意见》《案件审理协调会议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提供操作性规范,确保案件审理依规依纪依法进行。

加强业务指导 锻造执纪执法尖兵

过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铁案工程”建设、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无不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市纪委监委把干部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聚焦精准监督和办案质量,切实做到全员受培训、全员强素质、全员长本领。

去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执纪执法一线骨干力量集中开展了两轮7期的全员培训,700多人次参训。参训者普遍反映,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找准了努力方向、增强了信心决心,解决了具体问题。

除了集中培训,市纪委监委定期开设各类培训班,进行常态化的业务指导。这些培训将分级指导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既突出重点又全员覆盖,保证了业务指导从点到线至面,更系统更全面。

案件的审查调查不仅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更离不开实践经验的积累。为了充分履行业务指导的职责,从今年6月开始,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采用“以干代训”的方式,对基层干部进行轮训,派出该室业务骨干“一对一”进行指导教学,让基层干部在业务锻炼中全面提升能力素质。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系统梳理汇总业务指导文章,按“定性处理类”“程序手续类”“案例指导类”“工作要求类”四个方面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成册,作为内部资料印发给委机关各部门及各区纪委监委和各派驻(派出)机构学习使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示范效应,以案例诠释“铁案”标准、解读共性问题,为基层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有形“标杆”。

开展质量评查 以评促改查漏补缺

保障案件质量是审理工作的根本任务,不仅要充分发挥审核把关的事中监督作用,还需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事后监督作用。

2019年7月,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确立科学规范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要求,市纪委监委印发《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建立了规范化、常态化的评查工作机制,以问题导向倒逼质量提升。

今年4月中旬至6月下旬,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2019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情况开展了评查。案件审理室组成5个评查组分赴各受检单位,对全市16个区、33个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328件案件、2132册案卷进行了评查检查。评查结束后,该室不仅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影响案件质量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汇总、分析归纳,还为49个被评查单位开出了“个性化药方”——也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份《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反馈”》。

“其实,在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制定之前,我们几乎每年都会选取部分单位开展质量评查。2019年上半年,我们选取了10余家单位开展案件、文书质量和处分执行‘回头看’检查。但是,像今年这样大规模、系统性、规范化地开展全市范围的案件质量评查还是第一次,为今后常态化开展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刘珍介绍说。

收到这份含金量十足的《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反馈”》,各个受检单位纷纷表示:“报告不仅点明了我们工作中的问题,还指出了改进的方法,这是对过去一年案件审理工作的大考,更是一次‘一对一’的指导、‘点对点’的培训。”

“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极其重要,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打造“铁案工程”为目标,强化案件质量责任制,督促审查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切实担负起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使命责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