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扫描丨东丽区纪委监委:确保每个案件符合“铁案”标准

东丽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开展质量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口。

“今年4月底至6月初,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全区2018年度、2019年度经立案审查调查作出党纪、政务处分的部分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评查,并及时通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东丽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介绍。

为进一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东丽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完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工作机制,加强与办案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配合,加大对街道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培训和指导,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坚持和完善形式审核、审理谈话、集体审议等案件审理相关的基本程序和制度,坚决防止“先定后审”“查审不分”等问题发生。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案件66件,已审结案件51件。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置关,进一步完善证据审核标准,优化审理文书,突出党内审查特色,运用好纪律和法律两种语言,实现纪法“双施双守”。

另一方面,做到不仅敢于说“不”,还提供“行”的办法和思路。制定出台了《加强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相互沟通配合的意见》,落实与办案部门案件协商、政策解答、业务咨询等常态化沟通机制。协助开展“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培训,将审理标准“前置”,在办案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前,就性质认定、取证标准、条规适用、量纪尺度等问题加强统一指导,提升执纪执法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上半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4次,2019年以来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留置案件27次,推动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形成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工作格局。

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全系统案件质量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东丽区纪委监委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制定印发《报批、报备案件审理工作办法》,开展案件审理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个案指导,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和案件质量。

“我们牢牢守住办案质量这一生命线,通过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找不足、找差距,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确保每个案件符合‘铁案’标准。”东丽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李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