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扫描 | 西青区纪委监委:狠抓“关键少数” 压实主体责任

西青区组织开展农村“一肩挑”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活动。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管党治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首先要抓住“关键少数”,强化责任与担当。

近年来,西青区纪委监委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验地区和部门政治生态的重要标尺,以制度明责、以督查压责、以考核促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关键要解决“中温下冷”问题。为此,西青区出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镇村“两级八个层面”共54项具体责任,使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层级化,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这份实施意见就像一份行动指南,让我们这些镇村干部的职责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晰,用权更加规范。”西青区中北镇纪委书记孙宝忠对记者说。

村(居)“两委”换届后,西青区纪委监委协同区委组织部对“小微权力”清单进行再梳理,印发《关于深化村级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村级组织11个方面45项权力;针对基层案件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制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八严禁”“四十不准”》,进一步对农村基层干部权责予以规范。通过正负清单,将“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同时,区纪委监委还协助区委推动各单位制定并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将“两个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线上与线下监督检查双管齐下,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确保层层责任压实贯通、项项任务落地见效。

作为涉农区,西青区纪委监委狠抓村级组织“一肩挑”书记(主任)这个重点群体,将责任链条延伸至“最后一米”。通过街镇党(工)委每半年听取1次村(居)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对村级组织“一肩挑”书记(主任)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等方式,以监督管理促责任落实。同时,要求村级组织“一肩挑”书记(主任)作为述责述廉对象,在区纪委全会上,报告一年来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现场询问。

为了拧紧“一岗双责”这根弦,西青区建立区级领导参加主责考核和巡察意见反馈制度,督促其扛责上肩,全过程抓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组织协调16名区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和联系街镇分工,向全区70个单位面对面反馈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暨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评价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参加了近两轮区委巡察涉及的23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反馈意见大会。

此外,还将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一些轻微违纪问题线索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交由区级分管领导和街镇、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主责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其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