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戴暕:做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

市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戴暕

2020年获“天津市三八红旗手”。

市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作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驻在部门处级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审理部门,承担着全市36家派驻机构立案审查调查案件的审核把关职责。作为一名审理人员,我深感肩上责任之重大,从事审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不敢有丝毫懈怠。回顾2020年,我和纪检监察工委的同志们一道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始终坚守审理一线,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优质高效完成审理任务。这其中有挑灯夜战,有案牍劳形,有争辩后的豁然,也有沟通后的微笑,这些令人难忘的瞬间,汇聚成一句话就是,我们要对审理的每一起案件负责,要让每一起案件都能够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2020年,是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第十三个年头,我有幸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亲历者和参与者,我为把青春投身党的事业、纪检监察事业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并愿意毕生为之奋斗。2021年,我将继续践行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使命,以更高的标准开展工作,守责、尽责、负责,坚持敢字当先,把监督的底色擦亮,牢牢守住案件质量这个底线,永远做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