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为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东丽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2020年获“天津市巾帼文明岗”。

上图 东丽区纪委常委张亚玲(左)

东丽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二级主任科员张喆 (右)

东丽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四级主任科员闫泳杉(中)

东丽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承担着全委的案件审理工作和法规工作。在区纪委监委大院里,多少个夜晚,审理室的会议室总是灯火通明,映出的是同志们热烈讨论的身影。为精准把好案件处置关,审理室对案件的定性量纪慎之又慎,有时候同志们甚至会因为适用法规的哪一项而争得面红耳赤。正是靠着这种执著、认真的精神,我们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的硬仗。

办案也是有温度的。我们不只是冷冰冰地对某个人作出处分决定或批复,还在真正推动处分决定执行、增强处分效果上下功夫。2020年以来,我们到案发单位向10余名区管干部宣布处分决定,通过与受处分人员及所在班子面对面、点对点的交流,把话说到心里,促进受处分人员及所在班子成员深刻认识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一花开放不是春。为推动全委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避免出现“因人废事”的情况,就必须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此,审理室先后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方案》《报批、报备案件审理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向街道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发文书规范和工作流程图,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个案指导,进一步规范派驻和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执纪执法工作。

走进2021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奋进、开拓创新,辛勤耕耘在东丽纪检监察战线上,为东丽区的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我们的巾帼力量。(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