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重点督办三类问题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武清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多举措重点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畅通举报渠道,规范问题线索,明确监督重点。在区级主流媒体上,公布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址。对所有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总台账。确定“收受财物、放纵包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脱贫攻坚领域中涉黑涉恶”三类问题为督办重点,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经常性抽查,实现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建立协同机制,推进纪法衔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会同政法机关建立两个工作机制,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进一步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坚持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对重点督办的三类问题同步立案、同步调查,达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与政法机关共同会商、扩线深挖,一查到底,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确保除恶务尽。

强化日常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形成有效震慑。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督工作。强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对驻在单位和所辖地区的监管,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将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薄弱环节。成立督导组,重点督办问题线索核查,现场督导推动与黑恶势力交织的腐败问题。成立明察暗访组,每季度开展一轮暗访,把握各镇街党(工)委、各单位党组扫黑除恶担当作为情况。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着力压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对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例每月曝光一次并印发党内通报,形成有效震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浓厚氛围。(武清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