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强化整改落实 分类施策促进标本兼治

“针对第五轮巡察中发现你单位存在的没有落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规定动作的要求,组织学习不认真,不仔细等问题对你进行约谈……”

近期,和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和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对第五轮4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就巡察中发现的机关行政单位主责意识不强、发挥引领作用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专门提醒约谈。

自2017年十一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该区委巡察机构共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7个有关部门,共计6个方面220个问题 。

问题精准分类,实行“靶向”监督。每轮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重点问题、重点线索提出处置意见。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区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通报,以教促改,正风肃纪;针对共性问题由区具体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专题培训,再次重申制度要求,从严监督落实。

“两反馈三通报”,严肃巡察反馈工作。通过编发《和平巡察工作通报》,传达区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批示内容和每轮巡察反馈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印发《和平巡察工作通报》9期。通过向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和主任负责人反馈,向分管区领导、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全区各有关单位通报,形成自上而下、合力监督的有效机制。

督促整改落实,推动解决问题。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348项,通过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制度184项,对反馈问题、转办问题、移交线索实行台账管理,跟进问效、办结销号。把整改工作与化解矛盾、排查风险结合起来,推动解决共性问题,破解个性问题,不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和平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武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