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7年2月27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天津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6月13日,中央巡视组向天津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两个月来,天津大学党委先后召开12次党委常委会、1次党委全委扩大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各部处专项工作组、各院级党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会议47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政联席会、党支部书记工作会、院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共93次,深入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学校党委认真学习研究《关于专项巡视天津大学党委的反馈意见》,逐字逐句地进行了分析解读,将反馈意见分解为3大方面、10个问题、30项任务、20条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明确了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开展了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校办产业、科研经费、后勤管理、新校区建设等8个专项整改。

截至8月13日,围绕30项整改任务和8个专项整改,学校共制定151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84项,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17项,年底前再完成13项,共余37项需要长期推进;共研究制定了82个规章制度,已出台65个,年底前再出台17个。全校34个院级党组织共梳理问题1656个,提出整改措施1835项,已完成928项,年底完成542项,365项需长期推进。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办结86%。经过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巡视整改的行动指南

迅速传达学习。6月13日反馈大会后,天津大学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九届第95次党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专项巡视天津大学党委的反馈意见》《关于在专项巡视中对天津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报告》《天津大学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反馈意见》进行专题学习。

提高思想认识。6月19日、7月14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两次集体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6月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第十二轮巡视情况汇报和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巡视31所中管高校党委情况的专题报告》时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

统一思想行动。天津大学党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巡视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校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总书记讲话思想深刻、字字千钧、振聋发聩、令人警醒,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是抓好学校巡视整改的行动指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明确方向、剖析问题,才能找准症结、综合施策,避免整改工作的简单化、表面化。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政治定力,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作为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遵循,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使整改工作成为对标中央、看齐核心的过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深入推进巡视整改

明确责任分工。在6月13日反馈大会后的一周内,天津大学党委一共召开4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央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原则和整改要求,以问题和巡视意见建议为依据制定任务清单,确定了30项整改任务;制定下发了《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央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对30项任务一一明确了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具体到人,具体到事,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做好顶层设计。天津大学党委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李家俊同志担任组长,钟登华、舒歌群、刘东志、孙广平、雷鸣5位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余党委常委为小组成员。党委常委和党委委员各领任务,各司其职。在学校层面,30项整改任务由党委常委、党委委员分工负责,8个专项整改分别由党委书记李家俊、校长钟登华牵头;在学院层面,34个院级党组织由每位党委常委联系指导3至4个,实行扁平管理,一抓到底。全校34个院级党组织均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

确保整改到位。校党委书记李家俊同志切实履行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亲自管,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6月29日至7月8日,李家俊同志逐一听取了学校层面30项整改任务、8个整改专项及重点学院的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提出了具体意见。7月8日至7月25日,校党委常委分别听取了各院级党组织的整改工作汇报,督促指导各院级党组织整改落实。7月25日,召开九届第101次党委常委会,沟通汇总全校整改工作情况,针对部分院级党组织整改不深入、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情况,决定暂时叫停院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各学院再次梳理问题、深挖病根、制定措施。8月3日,学校党委召开九届第103次党委常委会,党委常委听取了34个院级党组织整改工作汇报并进行了点评,同意整改措施到位的院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对整改进展仍不理想的院级党组织进行点名批评,约谈院级党组织书记,与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开好民主生活会。7月28日,校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本位主义、议大事谋大事、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等问题,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纪律要求,落实整改任务”为主题进行谈心谈话和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深挖思想根源,深化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7月23日至8月9日,全体党委常委按照联系分工参加了全校各院级党组织、机关各部处民主生活会,对深入推进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四个意识”落实到整改的具体行动中去。

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学校党委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82个规章制度,已出台65个,年底前出台17个,建立巩固整改效果的长效机制。比如,修订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加强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比如,制定了《学习贯彻中央重要讲话、文件和会议精神实施细则》《天津大学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天津大学学生思想引领工程》和《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方案》等制度,切实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源头治理

校党委书记李家俊在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大会上强调,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扩大整改覆盖范围,以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战略部署为标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30项整改任务每个都要找准问题症结,动真碰硬。不要只是制定一大堆文件、表格,而是要真正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学校党委和各院级党组织严格把握工作要求,从思想认识上找问题,从责任落实上找问题,从工作推进上找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问题,认真梳理规章制度、梳理责任体系、梳理工作机制。学校层面的30项任务和8个专项整改共制定151项整改措施;34个院级党组织梳理问题1656个,提出整改措施1835条。归纳整理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时间、任务、进度,倒排工期、倒逼责任,制定了细致深入、环环相扣的工作安排,全校上下自觉整改、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形成了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突出重点难点,开展8个专项整改

天津大学党委紧扣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重点问题,立足学校实际,开展了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校办产业、科研经费、后勤管理、新校区建设8个专项整改,制定出台了8个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定向发力、破解难题,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长效机制。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整改,针对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等6个重点任务,细化了60项整改工作清单。马克思主义在学科建设中的指导地位专项整改,围绕加强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双一流”建设规划中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术期刊和出版管理等10个方面任务,制定了30项整改举措。选人用人专项整改,聚焦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确定了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岗位设置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加大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从严监督管理力度等4个方面16条整改措施。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聚焦检查因公出国(境),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报销私人费用、公款吃喝,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问题,纪委监察室采取现场实地检查、调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了检查,驰而不息地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学校党委在校办企业、后勤管理、新校区建设、科研经费管理4个重点领域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梳理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在健全制度上发力,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尤其是校办企业,认真梳理校办企业发展历程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校企剥离,坚决做好对校办企业的整顿、清理、瘦身、正风。

二、坚持立行立改、一抓到底,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第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差距明显”方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近年来,天津大学党委在抓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思想政治教育和高校党建方面做了一些特色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横向比较,还存在盲目乐观的情况。巡视反馈的问题,说明学校党委坚持党的领导存在口号化、形式化、表面化的情况,一抓到底、系统深入地落实中央要求还没有真正到位,对照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还有一定的差距。深挖问题根源,就在于“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感性不强。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具体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找到符合中国高等教育规律的发展道路;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找到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正确方法和途径。

1.严格理论学习制度,推动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

一是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重要讲话、文件和会议精神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天津大学党委《学习传达中央重要讲话、文件和会议精神工作细则》,规范了学习传达的时间、内容、方式和方法。二是组织处级干部培训班。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专题集中培训,两个月以来已举办两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实现了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下发《天津大学党委贯彻中共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加强学习内容的系统性设计,创新学习的方式和方法,加强了对中心组学习的指导。两个月来,全校各院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均按要求上报学习情况,学校党委根据上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四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出台天津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意见》,明确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工作要求,确保中央和学校的决策部署传达到基层支部和广大党员。五是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制定下发了《天津大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任务清单》,修订完善30多个相关制度。组织召开了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校党委书记李家俊同志、校长钟登华同志分别讲话,小组成员单位就贯彻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进行汇报研讨。学校党委在8月26日召开天津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定《天津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明确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节点,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高等教育“四个服务”落到实处。

学校党委把握党中央和巡视组的要求,把整改任务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抓整改和抓发展结合起来,在制定一流大学建设方案、筹备第八次教学工作会议、筹备天津大学第十次党代会等工作中,落实高等教育“四个服务”的要求。一是以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国情的道路自信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做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总体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强化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具体要求,强调学科建设要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仅要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上具有国际话语权,更要吸收世界先进的办学治学经验,遵循教育规律,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二是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第八次教学工作会议重要内容。学校在筹备第八次教学工作会议中,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通专融合、坚持贯通培养,以思政课改革和建立贯通人才培养模式作为第八次教学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三是以第十次党代会召开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对“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天大品格”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发展路径的研究,以党代会凝聚人心、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谋划学校未来五年的总体发展。

3.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天津大学党委在巡视整改中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多措并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细化《天津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落实,进一步明确各个领域中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强化对相关部门和院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了每周一次的《舆情周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意识形态研判会议。三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明确党委常委会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今年上半年党委常委会已专题听取了师生思想动态调研专题汇报,研究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四是强化责任、加强考核。加强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听取院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建立了定期抽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相关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全面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的领导权,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特征,不能含糊,必须旗帜鲜明。巡视反馈的问题表明,学校党委存在决策事项边界不清晰、议大事谋大事不够,院级党组织存在政治核心作用不强等问题。学校党委从“中国大学的根本领导制度”出发,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只有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才能把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才能培养好可靠接班人,才能不断催生出优秀文化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在学校层面,要坚持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正确处理好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在院级层面,要进一步发挥院(系)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

4.规范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落实制度。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一是修订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深入研究《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修订《天津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天津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基层党建、人才引进、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和群团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明确校长办公会要定期听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招生就业、校园安全、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专题汇报。二是加强决议督办。增设督办科,设立督办专职人员,加强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决议的督办,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推动决议迅速落实,以《专项工作进展》《月度工作进展》等载体,将重要会议决策落实落细。

5.坚持民主集中制,破除“本位主义”壁垒。

校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充分认识到,存在本位主义思想,考虑工作从自身利益或自己分管的工作出发,关键还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一是进一步明确校领导分工和联系单位。5月教育部对天津大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学校下发《关于公布天津大学校领导分工调整方案的通知》,确定了校领导分工和联系单位,为破除壁垒由分管部处变为分管领域,在分管领域可横向跨部门协调、纵向一抓到底,明晰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重要作用。学校党委对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科学设置议事协调机构,各议事协调机构制定明确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其加强指导、促进协作、提高效率的作用。

6.强化院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院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不强,根子在学校党委,是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到位在基层党组织的具体表现,要在政治上提高执政意识和执政能力,健全制度规范。一是举办院级党组织书记研讨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质,提升院级党组织书记做党的工作的能力。二是制定《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完善院级党委会议事规则的指导意见》。巡视整改以来,各院级党组织认真查找自身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问题,学校修订了《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议事规则》,各院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院级党委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院级党组织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院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完善《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在新的方案中,将院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中专项汇报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情况,作为考察院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抓实院级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

(三)加强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科建设中的指导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背离或放弃马克思主义,我们党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对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天津大学存在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边缘化问题。教育部成立“三校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巡视整改指导工作小组”,并约谈党委主要领导,指导三校党委抓好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严重边缘化问题的整改。天津大学党委高度重视,对照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深挖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即整即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改任务。

巡视反馈的问题,说明学校党委政治定力不足,大局意识不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彻底,阵地建设意识不到位。经过多次学习,深刻反思,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马克思主义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指导地位,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履行学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落实高校“四个坚持不懈”的办学要求,以坚定的“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保持学校始终成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7.扎实落实思政课建设标准,完善思政课建设制度体系。

6月28日,学校党委九届第98次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天津大学思政课综合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对照教育部思政课建设标准,明确了建设目标和自身差距,从领导体制、管理机制、队伍建设和课程建设入手,扎实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一是完善思政课建设顶层设计。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每学年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开现场办公会至少1次,听取思政课教学工作汇报;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讲授1次思政课,分管领导每学期到堂听课2次以上。二是探索构建“三全育人”的大思政教育体系。加强对人文素质课程的统筹管理,深入挖掘专业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积极探索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具有天大品格和特色的“家国情怀”教育体系的有效途径。支持教师开好思政类选修课程,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的专业优势,为更多的理、工科学院提供精细化的“订制”通识课程。推动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思政课建设深度融合。三是狠抓思政课程教师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建设专兼结合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做好专职教师的选聘配备工作;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出台《天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实施细则》,推进思政课特聘教授选聘工作。

8.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建设。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成立天津大学文科建设委员会,设立文科建设办公室,系统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加强“双一流”建设规划。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制定实施《天津大学文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大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智库、协同中心和重点基地建设,推进中国特色学术话语体系创新工作,逐步形成有影响力的成果。三是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类相关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重新审定培养方案,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比例,研究制定天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方案,重点结合人才培养的特点和各个专业实际,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建设。四是加强课堂教学专项督导。制定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专项督导方案,拓展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督导组的职能,秋季开学后对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开展专项督导工作。五是建立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讲义)审读制度。制定《天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建立校院两级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材整体规划、建设、选用、监督等工作,明确教材、大纲、讲义等授课内容的审核制度,重点加强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核,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审核专家队伍。学校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教材特别是自编讲义进行了集中审核。六是对个别课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

9.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在巡视整改中,学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纳入学校一流学科建设的范畴,尽快补齐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建设的短板。2017年6月,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天津市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了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天津大学党委九届第98次常委会已经研究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改革方案。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五大计划——学科发展领航计划、杰出人才发展计划、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理论研究传播计划、条件保障支撑计划,开展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选聘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者担任院长,已有明确人选;增设副院长职数1个,专门负责教学工作,统筹全校思政课改革。二是引育并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杰出人才计划”,已经选留4位年轻教师,计划引进3至5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提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背景人才比例。制定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培养培训实施办法》;设立教学型教授岗位,改革绩效考核、教学评价等。三是提升教学质量,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推进思政课与思政工作的贯通,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融合。近期,学院获批教育部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1项,获批国家社科项目3项,1人入选天津市教学名师,发展势头良好。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在学院学科建设、建章立制、荣誉体系和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上发挥咨询指导作用。五是专项经费保障。设立马院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经费,用于思政课改革、队伍建设和理论研究与宣传。

(四)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中国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就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近年来,天津大学党委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广大师生思想主流积极健康向上,高度认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充满信心。从巡视反馈的主要问题来看,思政课问题严重,没有用好课堂教学的主渠道,思政课育人功能发挥不充分。究其原因,固然有教师、教材、课程体系等问题,但最重要的还是在于解决教师自信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和针对性,讲理论接地气,让基本原理变成生动道理,让根本方法变为管用办法,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10.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和思政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思政课教师队伍的特点,在保证队伍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扩大思政课教师队伍规模,力争到2018年年底逐步达到专职思政课教师的比例要求。二是加强思政工作队伍建设。审议通过了《完善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了“2+N”辅导员工作办法,到2018年底逐步达到专职辅导员比例要求。已经出台《班主任队伍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完善《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大格局。

11.深化思政课程改革,强化课程育人功能。

为提升思政课教学效果,采取以下六项措施。一是调整课堂教学规模设置。在现有的教师资源条件下,进行内部挖潜,增加教师授课频次,降低课堂教学规模,2017年秋季开学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师生比调至1:150,马克思主义原理课师生比调至1:120。二是深化思政课教学改革。将思政课与课外教育、社会实践和党建工作贯通,构建知行合一、内容丰富的思政课教学体系。三是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覆盖。贯穿一二课堂、线上线下、课堂与课外,建设MOOCS、微课平台、基于两微一端的思政课资源。四是采用授课小组制。引导和督促教师通过集体备课、专题研修等方式,加强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研究,探索专题式、案例式、启发式、研究式、互动式教学模式改革,增强思政课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五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为必修课,建立教材及讲义审查机制、研究生激励与评价机制等。六是服务学校通识课建设。结合家国情怀通识教育体系和新工科建设,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开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工程伦理》等课程,结合部分学科特点定制课程《科学文化的源流》《世界文明与跨文化沟通》《逻辑与批评性思维》等。

12.明确全校教师特别是研究生导师的育人责任,落实“既教书又育人”的要求。

一是成立天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研究生导师和全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严把教师的进口关、培训关和考核关,做好教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二是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加强思想政治考核。制定了《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加强思想政治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首要内容。三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发挥导师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重要作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导师在学生思想引导、行为世范、管理监督和关心帮助方面的责任,明确了导师在学生思想教育中的各项工作要求,明确了考核监督的制度要求。

第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方面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习近平总书记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三个深刻认识”的重要论断,揭示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巡视反馈的问题表明,学校党内政治生活存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不严格执行组织原则,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这些问题不是没有被发现,但却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究其原因,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有关。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到,要以强烈的担当精神,严明党纪党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推进从严依纪依规治党,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增进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13.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校领导班子以身作则落实要求。

一是学校党委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天津大学校、院级领导班子及机关部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坚持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提高自身党性修养。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28日,召开了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校领导班子成员会前和联系单位的党组织书记聚焦“本位主义严重”“缺乏担当”和“以集体领导代替个人负责”等问题,分别进行谈心谈话,明确提出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就是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带头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从“四个意识”上找差距等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达到“红脸出汗”、思想有触动、作风有转变的效果。

14.加强党建督导,规范院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

一是举办强化“四个意识”学习研讨班。7月6日至7月9日,学校党委组织强化“四个意识”学习研讨班,全体中层正职参加了学习研讨,期间专题学习了《天津大学校院级领导班子及机关部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组织部对开好院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做了专题辅导。二是明确院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学校党委下发了《院级单位及机关各部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7月15日至8月9日,全校34个院级党组织围绕“提升四个意识、强化纪律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的主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强化政治核心作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一岗双责’”等问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民主生活会真正开出辣味、开出实效、形成常态。三是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建督导员做好指导,点评院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学校党委常委按照分管工作和联系单位分别参加了各院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对院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和规范党内生活等情况进行了点评,党建督导员列席了各院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加强了监督和指导。

15.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一是对个别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组织生活不严肃、记录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根据《天津大学贯彻落实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对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情况限期整改,切实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对2017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学校党委组织部与党建督导员于2017年6月28日至30日深入各院级党组织,对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及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党委组织部形成检查专题报告并将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

16.严格院级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机制。

一是加强工作督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院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不及时”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整改工作进行系统设计,确定了:每年年初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摸底,下发院级党组织换届手册加强指导,每年年底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评议,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逐步形成按期换届等工作机制。二是建立院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在加强督导的基础上,建立院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按季度进行工作提醒,每季度末上报换届完成情况,确保院级党组织及时换届选举。三是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系统调研。通过走访、检查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方式了解学院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经查,学院各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学院党委层面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正常开展,但学院自2009年1月成立党总支至2016年5月未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没有召开过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委会(2014年10月成立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已于2016年6月召开了党员大会并选举了党委委员,随后党委组织生活均正常开展。

17.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避免庸俗化、娱乐化。

一是抓实整改。对巡视期间发现的党组织生活庸俗化、娱乐化问题的个别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处理,责令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学校党委出台《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意见》文件,坚持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基层党组织生活季度报告制度和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将其作为2017年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六)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近年来,天津大学党委在抓基层党建方面开展了一些创新尝试,但基层党组织建设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学校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模糊,院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强,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巡视反馈的问题,说明学校党委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足,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充分,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协调各方的能力不足。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到,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摆到学校各项建设的首位来抓,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夯实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组织基础,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

18.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学校党委在巡视整改中充分认识到,要把党的建设摆到学校各项建设的首位来抓。一是学校党委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将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各项工作的总体布局来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系统的专题党建研究。两个月来,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讨党建工作议题14个,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基层党建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出台重要举措。二是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为牵引,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坚持党建立项、“三强工程”、党员先锋岗、党建工作坊等符合高校特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新平台;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基层党务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专职组织员队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抓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将述职评议考核延伸到支部书记队伍,推进考评结果的运用,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落实,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19.加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一是以“党支部书记通知党员参加组织活动还要说好话才行”为案例,教育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学校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在全校教工党支部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意见》和相关制度,研讨了创新组织生活载体,提高组织生活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的举措,以党员特色服务岗、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最佳党日、创建“五好党支部”等为载体,围绕中心抓党建,激发党员学习和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通过基层党建论坛及“三强工程”教工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平台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引导支部书记发挥表率作用,靠过硬的政治素质,把组织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对换届选举违反程序情况进行坚决整改。对巡视期间反映的个别党组织换届选举违反程序的问题。学校党委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换届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就换届工作法定程序、关键环节等进行培训,确保换届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三是进一步强化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相关要求,突出党内生活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巡视中发现的个别党支部存在不尊重党员表决权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改正错误。在整改过程中又发现了某些单位没有经过党员大会而仅经过党委会推选出相关人选,责令相关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将该问题列入相关单位的整改内容。

(七)严格选人用人和人才管理

巡视反馈的问题,表明学校仍然存在选人用人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引进人才考核不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到位,没能从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负责的高度来认识选人用人的重要性,在人才评价的标准上重业务能力、轻政治素质,在师德评价的操作上缺少管用的办法。需要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四个铁一般”等重要标准,把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鲜明地立起来,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

20.梳理和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和标准。

进一步规范执行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法规,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一是按照中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标准。对执行上级有关要求不一致、不到位的,立即按规定加以规范。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任民主推荐程序。一方面,对通过民主推荐选任的处级领导人员,明确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进行。2017年对通过民主推荐新选任的处级领导人员,已全部同时运用两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种推荐结果互为补充、相互印证、缺一不可。另一方面,严格区分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环节,在经民主推荐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再单独进行组织考察。三是改进和完善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凡提必竞”的选拔任用方式。研究实施主要通过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党务部门和院级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办法。对数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人选的选拔,试点开展了先在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机关党支部书记和院级党组织副书记等范围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调研,再综合调研等情况确定推荐范围,进行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四是进一步规范新提拔领导人员任前公示。严格贯彻执行任前公示制度有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公示期自发布公示通知第二天起计算,不少于5个工作日。五是严格遵守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对5名领导干部与近亲属在同一单位工作具体情况,已按照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其中,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已经启动2位同志任职调整工作程序;另有3位同志因在本人提任前其近亲属已在同一单位从事非行政管理类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做回避调整。六是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规范处级干部岗位设置,取消处级非领导岗位,免去8人非领导职务,聘为相应职级职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制度,新聘用工作人员全部公开招聘。优化招聘审批程序,根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议,授权分管校领导对拟聘人员审签,定期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汇报,每半年向常委会汇报。规范公开招聘流程,完善公示制度,对拟聘用各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进行聘前公示。

21.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领导人员从严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增设干部监督与教育管理科。从完善培训体系、严格管理规范、构建监督网络三个方面着手,统筹负责干部的任前把关、任期监督、离任审查和教育培训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二是从严加强干部个人事项抽查核实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要求,认真组织有关领导人员个人事项填报工作。2017年以来,已对34人进行重点抽查核实、14人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对个别干部个人事项存疑的,重新进行重点核查甄别,并根据认定情况做出相应处理。三是从严加强干部离任审计。已完成2013年以来离任的10名正处级领导人员的离任审计。对2017年6月以来新离任的3名正处级领导人员,正在进行离任审计。四是从严加强干部兼职管理。2017年6月,颁布施行了《天津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对学校处级领导人员兼职的监督管理。2017年7月,按照管理办法中关于兼职类型、数量、取酬、任期等要求,对相关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梳理,重新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兼职进一步清理规范,督促相关人员正在办理或已办理退出手续。目前,学校处级领导人员中138名存在兼职情况。对已退休或已退出领导岗位暂未退休的原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兼职情况,进行摸底登记,由党委组织部进行备案。经摸底登记,现有23人共42个兼职。五是从严加强干部出国(境)及证件管理。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备尽备,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应收尽收。对新任职处级领导人员,在宣布任职后半个月内,及时完成备案登记工作。所有备案人员的全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均已全部由党委组织部集中保存。严格执行处级及以上领导人员出国请假制度,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后,登记领用相关证件。并于干部回国后10日内,短信提醒收回证件,且登记交还日期,同时特别指出,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刻意逾期不缴的情况,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2.严把人才引进关。

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为指导,建立“凡进必审”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严把教师选聘和人才引进的政治关。一是完善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等的综合考察机制。完善教师评聘机制,规范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过程中政治思想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师德师风考核,严格档案审核机制。二是严格学院招聘过程中对政治思想的把关。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7月17日至8月10日,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联合,对内燃机研究所、出版社、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规范有用人自主权单位的制度建设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规范相关文件并报学校审核备案。制定制度化定期检查工作细则,每年年初要求各单位报送年度用人计划,定期针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次年年初针对去年度进人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审核工作,统筹加强学校对有用人自主权单位的监督。各单位已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逐项整改,完善规范制度建设工作,形成年度备案及报告评议机制。

第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八)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在整改过程中,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的落实,确保及时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巡视反馈指出学校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模糊、纪委“三转”不到位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各级领导班子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到位,责任定位不够准确、分工不够明确、落实缺乏监督,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责任约束、压力传导不足。通过深入剖析问题、查找原因,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到,要让“两个责任”在高校落地生根,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将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全面延伸,从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入手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加速、务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23.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出台《天津大学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学习天津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对校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进行界定和描述,健全责任清单机制、责任监管机制、责任报告机制、责任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制定了我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办法。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17年3月30日,召开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800余人参加通报会。近期,还将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中查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三是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出台《天津大学党规党纪教育宣传月实施办法》,建立党规党纪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天津市纪委四室主任陈媛同志主讲的《从自身做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报告会。节假日前,通过办公网和短信平台,强调纪律要求。向中心组推荐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材料。四是以案示警。向全校师生员工转发天津市纪委《关于对天津社会科学院党组及相关人员履责不力问题问责的通报》,加强警示教育。近期将组织参观“利剑高悬 警钟长鸣”天津市警示教育主题展。今后,将继续加大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干部职工的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立即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24.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学校党委在巡视整改中充分认识到,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归根到底是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要从体制机制入手,对症下药,着力解决“不重视、不作为”的问题。一是退出28个议事协调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各级纪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有关要求,对目前学校纪委监察室还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和领导小组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退出原则和标准,除保留十八大以来上级文件明确要求纪委参加的10个议事协调机构以外,其余包括招标等在内的28个议事协调机构全部退出。二是深化“三转”,加强再监督。出台了《天津大学纪委深化“三转”,转变监督职能加强再监督工作办法》,明确再监督职责定位,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突出纪委监督执纪主责主业;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和分管领域的监督监管责任意识,深化“一岗双责”。三是强化“四种形态”的运用。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大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和各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情况纳入院级党组织考核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述职和考核中。修订《天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将“四种形态”的运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政治生态负责的意识。四是梳理制度完善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修订《天津大学纪委查信办案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纪律审查工作流程。五是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校院两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委监察室的工作人员从7人增加到9人,增加一个副处级岗位、两个正科级岗位。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仁爱学院、设计院试点设立二级纪委,加强重点领域和单位的风险防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办法》,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学习和能力培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九)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近年来,天津大学党委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但违规使用“三公”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仍屡禁不止。巡视反馈的问题,说明学校党委虽然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度重视,但是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推动落实的招法不够,有效的举措不多,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开展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少,相关部门的风险防控做得不够。经过多次学习,深刻反思,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不能因为已经取得的成效而有松一松、歇一歇的想法,久久为功方可善作善成。只有划出“红线”、明确“底线”、架起“高压线”,只有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只有从严从实、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才能把党的执政根基夯实打牢、永不动摇。

25.全面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主动查究、立行立改。

一是进一步梳理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上级规定,举一反三,制定修订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体系。共梳理出需要制定或修订的制度规定11项,已经起草完成8项。二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学校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将各单位自查、业务部门专项检查和纪委监察室抽查相结合。重点围绕因公出国(境)、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报销私人费用、公款吃喝、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开展检查,举一反三、主动查究问题。检查中,共发现问题8个,制定相应整改措施11项,已经完成了8项。比如:在公车管理方面,出台了《天津大学公务用车使用办法》;在因公出国(境)方面,针对具有独立财务的直属单位和学校投资企业人员的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天津大学学校投资企业及直属单位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细则》。三是进一步梳理风险点,加强风险防控。学校纪委7月6日召开纪委全委会对以往纪律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形成纪检监察建议书,反馈给各相关部门。各部门结合中央巡视提出的问题,部门自查、此次开展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梳理本领域内的廉政风险点,形成了廉政风险点清单,并提出针对风险点的整改措施,加强风险防控。对69个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07项。四是开展明察暗访。纪委监察室牵头会同党办校办、资产处、审计处等部门在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在端午节期间对公务用车和校内接待场所进行了明察暗访。

(十)以更坚决的态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的管控和预防

26.切实推进校办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巡视整改以来,天津大学认真梳理了上世纪50年代以来校办企业的发展历程,摸清55家天津大学投资企业的家底,制定了校办企业资产和经营状况清单,对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了详细梳理,形成了校办企业管理整改落实报告。

一是理顺校办企业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经资委”)职责,对学校校办产业进行统一管理,下设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经资办”)作为经资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对学校经营性资产(包括所有对外投资的校办企业股权)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职能。二是推进学校投资股权的规范化管理。按照“划转一批、退出一批、加快处置一批”的原则对学校直接投资的32家校办企业分类处置。加快对16家校办企业的划转进程,积极争取教育部、财政部的政策支持,将这些企业的国有资本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由资产经营公司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管理。对11家运营困难、经济效益欠佳的校办企业加快退出步伐,在争取教育部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缺失、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产权行为进行政策支持的基础上,采取引入社会资本转让、清算注销等方式稳妥处置学校对该部分校办企业的股权投资。三是明确学校管理的经济独立核算的事业法人单位的“差异化”“分类指导”的管理模式,制定并完善合法合规的“企业化运作”模式的规章制度。四是对已经停止经营的企业加快清算注销的程序,对已经工商注销的企业加快国有资产处置。

27.全面加强后勤管理,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

加强后勤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完善招标采购、工程维修、质量监管、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人事招聘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是规范维修项目招标。制定《修缮工程管理专项整改方案》,加强工程维修项目的前期需求、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验收结算等重点阶段的控制,加强全项目周期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天津大学维修工程管理办法》,规范校内各类维修工程的管理。二是出台《天津大学商业用房管理规定》。制定校园商贸及商业用房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学校商业用房管理机构,做好商业用房使用规划,规定商业用房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建立退出机制,规范租金的管理和使用。巡视发现,我校2016年应收出租出借收入1064.66万元。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财务处账面租金收入为390.43万元,差额674.23万元。经整改,已收取2016年租金1062.18万元,差额2.48万元。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中采购相关制度。严格采购控制程序,抓好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方式和采购价格的确定与监督、供货商的选择及测评等关键环节。利用天津市教委采购平台,应采尽采。采购平台以外的商品建立供应商库,定期评价、更新。加强现金管理和票据使用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审核管理体系。四是严格服务外包招标程序。制定《天津大学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社会服务企业引进流程,完善企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做好外包服务费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学校监管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五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制定《后勤保障部经费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审批和支出程序。定期开展自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8. 以新校区建设项目整改为抓手,健全完善基建管理制度。

全面分析梳理基建管理各环节的决策机制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基建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涵盖立项报建、规划设计、工程造价、招标采购、合同管理、风险防控和廉政建设等基本建设各环节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二是制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立项各环节审批程序、勘察设计阶段管理流程和建设工程报建流程。三是制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依托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天津大学招投标信息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平台,拓宽招标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基建项目招标程序;完善合同会审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四是制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变更及签证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限额设计目标,细化限额设计手段,明确项目各阶段投资审核程序,规范结算管理;明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程序,落实建设单位用户和管理部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责任及追究制度,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变更数量;加强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制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工期进度管理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细则》等。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工期进度管理及控制,规范保修工作流程,强化全过程管理。六是制定《天津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内部控制审计、造价审计、招标审计、付款审计等相关工作。

29.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对科研经费管理范围进行梳理,建立了学校(法人)、院系和项目负责人三级责任制,明确了职能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管理责任,形成了《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整改落实报告》。一是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相继出台和修订了《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一整套完善的学校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办法。二是加强财务政策宣讲。在全校范围内召开科研经费政策宣讲会。财务处、科研院成立政策宣传小组,深入学院讲解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差旅费、公务卡报销制度及网上操作等政策。三是出台《天津大学科研经费公开办法》,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开展科研经费检查。对2016年1月—2017年6月各类经费的差旅费、公务接待、科研酬金、出国费用、会议费以及科研交流费等项目的财务支出情况开展检查。五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框架下,细化了培训费、劳务费、因公出国费、科研交流费的管理细则。六是进一步完善科研合同管理。加强对于协作单位的资质审查等管理环节,规范管理科研项目合同、外拨(协)合同、采购合同等。

三、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经过两个月的工作,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彰显了巡视的利剑作用,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学校党委将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把天津大学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巡视整改需要进一步推动落实的工作

“四个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学校党委和全校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到巡视整改工作中来,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把巡视整改的效果作为“四个意识”强不强的直接检验和考察。

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比如,存在的重智育轻德育、重学术轻思想政治工作、重科研轻课堂教学等现象,在高校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仅有学校各级党政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对立德树人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的原因,而且也受到各级各类人才称号评选、考核评估、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通道的影响。难以通过出台几个制度文件、采取几项整改措施就能简单解决,要从学校发展全局出发,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才能加以解决。

集中建立的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推进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和层层落实。例如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虽然学校党委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意见》《天津大学校、院级领导班子及机关部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院级单位及机关各部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基层党支部活动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但是部分在职教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得不够好,活动形式比较单一;部分院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依然开展不起来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使得“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建立压力传导和考核机制,加强监督与问责,将巡视整改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院级党组织和每一个基层党支部,不折不扣地保证每一项规章制度的落地生根。

重点领域专项整改仍需进一步理顺机制、改出实效。学校党委在校办企业、后勤管理、新校区建设、科研经费管理4个重点领域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但是这些领域存在客观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等显著特点,下一步整改中要特别在健全制度、理顺机制上着力,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取得整改实效。

移交的问题线索需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线索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必须贯穿巡视整改任务的始终。天津大学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地践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守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强化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时刻不要忘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强化核心意识,要抓住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问题,时刻不要忘记党和人民的需求;强化看齐意识,在实践中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正确方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动“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建设,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2.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长期推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清零见底。

校领导班子将持续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自查和“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分步骤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的落实。对中央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要坚决处理,确保整改落实率、移交线索处理率达到100%。

3.做好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学校党委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的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依靠制度办学治校的长效机制。要梳理完善现有制度,针对制度的缺失和漏洞,必须建章立制、查漏补缺;对不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要逐一修订完善,使现有制度体系更加科学系统有效。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围绕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关键节点、选人用人的重点关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薄弱环节,聚焦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重要事项,把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监督和问责,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执行,使制度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以上是天津大学党委关于落实中央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情况。天津大学党委将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向党中央、教育部和广大师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整改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2-27405374;邮政信箱: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党委,邮编300072;电子邮箱:tjulb@tju.edu.cn。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