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定、督、考、问”牵紧主体责任“牛鼻子”

为进一步抓用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全局工作中这个“牛鼻子”,静海县采取“定、督、考、问”四步法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定责”,明确职责定位。印发了《“两个责任”学习读本》,并采取“签字背书”的形式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逐一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让“关键少数”找准定位、靠实本位。“督责”,强化日常督导。县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县纪委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一对一的约谈,要求其切实做到以“主角”担“主责”。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一把手”采取廉政承诺、述责述廉等形式进行履责提醒。“考责”,提升履责实效。引入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定性和定量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县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甚至不抓不管的党委(党组)书记进行集中约谈,对违反纪律和规矩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一票否决”制度,强化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