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为民办实事没有完成时

“政之所要,在乎民心”。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为人民谋幸福,是念兹在兹的不变初心,更是接续奋斗的永恒坐标。

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生产生活问题,这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今年以来,随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持续掀起一波又一波党员干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的热潮。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关键在于一个“实”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实事不是简单帮钱帮物、搞花架子、堆几个盆景。”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在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对那些“嘴上喊喊、遇事看看,鸡毛蒜皮、随便干干”的党员干部高举问责利剑,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越来越多的干部,真正走到群众中去,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为群众办实事没有休止符。我们一刻也不能停下听民声、访民情、知民意、问民需、解民忧的步伐。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深刻认识到,“我为群众办实事”不仅仅是一个阶段性的活动,其根本要义在于通过活动厚植人民公仆情怀,让“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真正融入骨血。

党员干部只有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坚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才能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更明显成效。(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