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 |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精准回访彰显执纪温度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了解受处分人员现实表现情况。

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入选天津市高校“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主持天津市教委重点调研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完成一部专著的撰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某学院一位青年教师在2020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在学院党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回访教育下,变有“错”为有“为”,短短一年的时间里教学成绩突出,科研硕果累累。

“刚受处分的时候,诸如‘在学校丢面子无法工作’‘受处分前途渺茫不如辞职’这样的想法我都有过。”回想当初,该青年教师坦诚地说,“真的很感谢党组织对我的警醒与教育,在我迷茫无助的时候,没有抛弃我,而是理解我、关怀我、帮助我。我会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争取多出成果,用成绩弥补所犯错误的不良影响”。

高校干部教师大多是高级知识分子,受到处分后更容易背上思想包袱,有的感觉抹不开面子,有的工作和教学上可能畏首畏尾。结合高校干部教师的这些特点,市纪委监委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人为本,一人一策精准施治,让受处分干部教师在处分前、处分中、处分后全流程感受组织的温暖和关爱。

“我们通过讲清党组织的关怀、讲清政策形势,在政治上关切,人格上尊重,事业上激励,情感上感化,道理上讲透讲通,让受处分人员真正放下包袱向前看,相信组织靠近组织,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志远表示。

“当然,要确保回访教育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还应坚持分类施策,注重‘三个区别对待’。”张志远补充说,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回访教育时,坚持把无心之举和有意为之区别对待,把单纯违背工作纪律与纪法观念淡薄、无视党纪国法区别对待,把政策规定学习不到位、“好心办坏事”与宗旨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区别对待,通过精准分类回访,将回访教育与处分执行监督相结合,真正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

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不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更离不开受处分干部所在党委的协作配合。为此,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学校党委建立协同机制,实现三个共同:即共同协商拟定年度帮扶和回访教育计划;共同指导做好帮扶工作,强化“处分是一种警醒,不是全盘否定,组织既没有忘记,也不会抛弃”的理念,提升受处分干部担当作为的勇气和魄力;共同加强对二级党组织教育帮扶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主体责任考核。

“希望通过我们与纪检监察组的紧密配合,将帮扶回访工作落实落细,让受处分人员看到希望、增强信心,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