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 |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银行纪检监察组:深化回访教育形成全方位责任链条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银行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回访教育工作。

“在组织的帮助下,我进一步深刻认识了所犯的错误,端正态度对待组织的决定,我将不断加强学习,放下思想包袱,知耻后勇,以全新的姿态积极投入工作。”现任天津银行某中心支行一级支行副行长王某在一次回访谈话中如是说。

2019年8月,王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银行纪检监察组指导下,该中心支行纪委将王某列为2020年回访教育对象,与支行党委组成“帮扶回访”联合工作组,共同帮助受处分同志重整行装再出发。受处分一年来,王某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团结带领支行干部员工,做好做细分管的运营、零售条线工作,支行核算质量及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通过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重振精神、奋发有为,王某的事例正是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银行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回访教育的一个缩影。2020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按照“谁查处、谁回访”原则,从2019年16名受处分人员中,选择对6名中层、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回访教育,通过“联合回访”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回访前、中、后全阶段,教育、帮扶、管理全方位的责任链条。

回访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做足功课,对受处分人员仔细“把脉”。通过查阅廉政档案、联系办案人员、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沟通,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动向和现实表现,精准把握其“脉搏”,有针对性制定工作方案。

回访中,坚持做到“三必谈”,对受处分人员认真“问诊”。明确受访人本人必谈、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谈、所在党支部党员必谈,“诊断”准“病根”,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转化思想、转变态度,相信组织、依靠组织。

回访后,针对不同受访对象和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处分类型等情况,因人施策、开好“药方”。做到有错纠错、有难解难。在这一过程中,有两名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降职处分的同志,因在处分期内主动作为、业绩突出,现已被重新提拔为中层干部。

“在接下来的回访教育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充分发挥帮扶作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同时,我们自己也要继续加强对回访教育的成果运用,进一步加强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的深度融合、与审查调查的深度融合、与制度建设的深度融合,释放回访教育在综合监督效能上的成效。”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银行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