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原标题: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 东丽区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区委部署要求,深化专项治理成果,以治庸治懒的疾风厉势向不作为不担当宣战,现就从2018年到2020年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及东丽区“两个转型”发展要求,紧盯不作为不担当的各种老问题和新表现,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与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与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与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结合起来,与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对“占着位子、顶着帽子、摆着样子”的“堂上木偶”来一场“问责风暴”,激发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努力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东丽的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不作为不担当绝不仅是作风问题、能力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官德问题,是初心不在、信仰不真、党性不纯的表现,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大敌,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战斗精神重拳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对于宁愿不干事,也要求“不出事”;宁愿不花钱,也要保“清廉”;宁愿养痈遗患,也要保选票;宁愿随波逐流,也不挺身而出,宁愿工作推着走,也不愿工作高标准等问题紧盯不放、坚决整治。

──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重在治标,以雷霆之势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出重拳、下猛药,以严惩突出问题彰显治理实效;着眼长远,着力治本,坚持边纠边治边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根治不作为不担当顽瘴痼疾的长效机制。

──坚持齐抓共管。压实“两个责任”,有效整合各方面各部门力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把保廉政与促勤政统一起来,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目标任务。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要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一刻也不放松。要抓具体,扭住突出问题,抓一个成一个;要补短板,抓住共性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上破解;要防反弹,在巩固拓展深化上下功夫,实现从量变到质变。通过三年的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四个意识”不断增强,不作为不担当这一顽瘴痼疾得到有效遏制;治庸治懒治无为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工作精神在全区蔚然成风,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落地汇聚起强大力量。

二、治理重点

紧紧围绕保障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治理的铁腕重拳始终针对削弱党的建设、阻碍改革发展稳定、影响民计民生等突出问题。

(一)党的建设弱化,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力度不够,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净化政治生态不深入不彻底,整治圈子文化、好人主义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管辖范围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抓班子带队伍宽松软,选人用人风气不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问题比较突出。

(三)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力,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认识不深刻、理解不透彻、行动不坚决、措施不具体、工作标准不高、效果不明显,对经济指标连续下滑状况缺乏应对措施。

(四)落实区委“两个转型”发展、创建文明城区、创建卫生城区、完成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五)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落实“天津八条”、实施“六大暖心工程”措施不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招商项目落地和重点建设项目效率不高,招商项目少、高质量项目少,各种审批手续繁多,勇于改革、创新服务意识不强,优化营商环境效果不明显。

(六)群众意识淡漠,实施民心工程不扎实,推动拆迁还迁工作进度缓慢,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完善社会公共服务、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落实不到位,为群众办事“腾挪闪避绕”、“庸懒散浮拖”,群众不满意。

(七)开展扶贫助困工作敷衍应付,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不力,基层干部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八)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态度不坚决、措施不果断,治理“散乱污”企业有反弹;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

(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旗帜不鲜明、组织不得力、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未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十)对巡视巡察整改认识不到位,“第一责任人”担当意识不强,巡视巡察落实不力,整改不严不实、避重就轻、应付了事。

(十一)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被上级部门约谈、通报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十二)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敢抓敢管敢问责,在全区上下掀起一场荡涤“庸懒散浮拖”的“问责风暴”。各单位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存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既问直接责任,也问领导责任;对开展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追究领导责任;长时间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零问责”,但被上级部门发现问题的,从严从重追究“一把手”和有关领导责任。通过疾风厉势问责,倒逼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敢于斗争、敢于碰硬、敢于揭丑,使“问责风暴”不留死角、不留余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好“护林员”“清道夫”职责,进而推动广大干部和公职人员练就能担当、勇担当的铁肩膀和宽肩膀。

(二)深入调研摸底,排查问题线索。把调研摸底作为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基础,对我区存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确保有的放矢开展治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清风东丽”微信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公开举报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将审计、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健全问题线索共享机制;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内容,深入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总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发挥问责利器作用,铁腕重拳查处突出问题。深挖问题线索,从群众信访举报中“起底一批”,从巡视巡察反馈中“筛查一批”,从典型案例中“深挖一批”,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中“追踪一批”,从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中“发现一批”,对每一件问题线索都紧抓不放、一查到底。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坚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碌无为的,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坚决作出“下”或“转”的处理。充分利用通报、诫勉、组织处理和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各种问责方式,突出严肃认真、强化刚性执行、形成威慑之效,切实以问责逼促责任落实,让不干事、不作为的人没有立足之地、容身之位。

(四)强化督查督办,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督查领导重视、谋划部署、组织落实、问题查处、典型曝光、实际效果等情况。与职能部门专项监管结合起来,发挥专业优势,增强督查实效。要强化“倒查追责”,通过明察暗访、督查督办,从发现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倒查领导推动专项治理不力、不敢担当责任问题,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抓好重点问题线索督办,确定一批内容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挂牌督办,设立台账、及时跟踪、销号管理。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组织部和区督查室对问题较多但查处不力的单位,进行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的方式,经常性开展查访,发现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五)强化教育引导,用好“四种形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等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记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也是腐败”的理念,做到本职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真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对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干部坚决处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不想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对能够主动整改的,从轻给予处理。

(六)抓好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对开展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立行立改、建立台账、定期晾晒,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松手、落实不到位不罢休。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要深入分析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条无缝化”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干部考核、绩效考评、选拔任用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实现监督检查经常化和制度化,形成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长效机制。

(七)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保护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意见(试行)》,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制度为干部担当作为、创新竞进保驾护航。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监督问责机制,不简单以票取人,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小为者不能大位、平者不能“要”位;科学界错、提前防错、大胆容错、及时纠错,既为敢干者卸下包袱,又能兜住底线;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为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加强对受问责干部的后续管理,防止“一问了之”,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

(八)抓实舆论宣传“主阵地”,形成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多层面、多角度组织评论、访谈,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本质,同时及时报道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充分展示专项治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宣传报道敢作为、敢担当的先进事迹,推广开展专项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区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的领导。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区督查室、区编办、区法制办、区信访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机关承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二)充分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线索梳理、督查督办、执纪问责、通报曝光,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组织部门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只廉不勤、无能力、无业绩的真“下”真“转”,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正反典型宣传力度,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标本兼治的氛围;督查部门要围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督查重点,真督真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扶贫助困领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行政审批、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中发生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将专项治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考核成绩优秀的要通报表扬,排名靠后的要予以约谈。

(四)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出办公室,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通任务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工作措施务实有效,确保专项治理高质量、高标准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