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纪检监察工作为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做好服务保障

(原标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为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做好服务保障 正风肃纪掀起“问责风暴”)

日前,滨海新区纪委制定出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的意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的作用,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过程中担当有为、争做标杆。

《意见》指出,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是区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滨海新区实现更高层级、更高水平发展指明了方向、确定了路线、吹响了号角。

《意见》强调,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巩固治理成效。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持续开展圈子文化、好人主义专项整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重要监察对象廉政廉洁档案,全面掌握“树木”与“森林”的状况,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保证中央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意见》强调,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掀起“问责风暴”,坚决向不作为不担当宣战,促进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发挥纪委监委融合效应,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严把换届选举政治关、廉洁关,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涉凶等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强调,要旗帜鲜明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宽容失误者、问责不为者、惩戒违纪者。坚持政策指导与从严执纪相统一,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认真贯彻落实《滨海新区激励干部改革开放创新勇于担当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准确把握容错免责的“十种情形”,维护好党规党纪和政务纪律的严肃性,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在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中的热情和积极性。

《意见》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把服务保障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从”,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着眼大局,融入大局,用心用力抓好落实,为加快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孟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