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攻坚涉黑涉恶腐败 列明12种“马上举报”行为

西青区于近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攻坚行动,持续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问题,努力实现“无黑”区域目标。列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12种违纪违法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一经发现马上举报。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

5.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

6.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收受贿赂等;

7.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犯罪,包括为黑恶势力分子站台助威、开脱说情、提供支持等;

8.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黑恶势力犯罪不闻不问、压案不查、隐匿线索、毁灭证据、降格处理、提供保护、徇私舞弊等;

9.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等;

10.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变相放纵,任由黑恶势力坐大等;

11.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伞不挖、有案不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对黑恶势力挖得不深、查得不透,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

1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背后的行贿受贿、职务侵占、滥用职权等腐败问题。

集中攻坚行动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结束。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22-27932038;

举报网址:http://tianjin.12388.gov.cn/xiqingqu;

微信公众号:“廉韵西青”举报专区;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府前街2号西青区纪委监委,邮编30038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西青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武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