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以榜样的力量砥砺前行

榜样是一种力量,榜样是一面旗帜。此次受到表彰的天津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是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杰出代表,他们在各自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每一个先进集体就是一座堡垒,每一名先进工作者就是一面旗帜,他们的事迹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缩影。

“启事在教诲,成事在榜样。”隆重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既是肯定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更是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树立标杆,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比学先进、奋发有为,对党绝对忠诚,把忠诚刻印在心、深入骨髓、融入血液;勇于担当作为,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坚持人民至上,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甘于敬业奉献,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公与私、失与得、苦与乐的关系;带头遵规守纪,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回溯党史和纪检监察史可以深刻体会到,纪检监察机关自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使命,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矢志不渝永远跟党走、满怀豪情奋进新征程,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