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扫描|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学好用好法规制度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监察官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领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它是一部责任法,是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保障。”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召开办公会议,专题学习监察官法。

近年来,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的持续深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政务处分法、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相继颁布出台,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驻天津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广泛利用办公会、学习小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读、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相关法规制度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反复学。同时,聚焦二级纪委履职能力提升,连续两年开设二级纪委纪检干部培训班,以“法规制度+案例分享+经验体会”三位一体模式解读法规制度,强化对二级纪委纪检干部的学习指导,确保法规制度学习“竿插到底”“水流到头”。

法规制度不仅要学好,更要用好。驻天津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围绕“监督支持、贯通协同、深化改革、能力提升”等四个着力点,持续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加强附属医院纪检工作。通过紧盯 “一把手”,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系统推动高校政治向善向好,今年上半年,主动约谈“一把手”25人次;联合党委开展政治生态专题研判,反馈问题17条,督促制定整改清单。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上半年,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次,诫勉处级“一把手”3人。(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