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警示教育要有“代入感”

反腐,不仅要惩治于后,更应预防于先;不仅要达到“不敢腐”的效果,更要构建“不能腐”的约束,激发“不想腐”的自觉。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一环,是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的“必修课”,是提高党员干部“免疫能力”的有效手段。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某些单位的警示教育存在“药效”不强、“疗效”不长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依然抱着“看戏”心态,把自己当“吃瓜群众”。有的人对贪腐情节的“新奇特”品头论足,除了增加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之外,自己没有产生任何触动、警醒;有的对照反面典型,并没有真正把自己代入,而是一心寻找自我麻痹的借口——“那是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我一小兵小虾哪有腐败风险”,抱着这样的心态参加警示教育,其结果很有可能是把别人的“故事”变成自己的“事故”。

警示教育要起到震慑、警醒、启示、教化等作用,就要综合考虑教育的内容、形式、对象、方法、策略等方方面面。如果组织者漫不经心,搞千人一面、老生常谈那一套,参与者难有“代入感”,最终必然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如何增加警示教育的“代入感”?一方面要用好身边人的典型案例,针对不同人群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注”,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分类施教;另一方面还要用心用情,无论是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还是参观警示教育展,无论是观看专题教育片,还是“面对面”交流互动,都要注重情感的共鸣,让党员干部看到教训、看到后果,促使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真正起到警醒震慑作用。((

警示教育工作看似简单,但做扎实却不容易。只有持之以恒、深刻剖析、创新形式,才能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止腐败的芽苗破土,起到正本清源的功效。(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