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视点丨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银行纪检监察组:强化纠治“四风”工作刚性韧性持久性

勤说勤讲勤提醒、常走常看常监督、严查严处严执纪,这是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银行纪检监察组在纠治“四风”工作中的特色做法。

“坚持把纠治‘四风’的工作前置、防线前移,用好教育提醒的‘婆婆嘴’。”一方面,注重关键节点集中讲,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敏感时期,制发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清廉节俭过节通知,通过办公网络、微信工作群等传达要求,利用“钉钉”平台推送清廉格言警句,多方式重申“九紧盯九严禁”等纪律规定,多轮次抓好经常性教育提醒;另一方面,突出关键环节重点讲,督促推动天津银行党委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在专题党委会、年度党建工作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等会议上,讲形势、明任务、提要求。

坚持把常态化监督检查作为纠治“四风”的有力抓手,普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相贯通。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会同行政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通过调阅财务账簿、核对记账凭证、查看会议纪要、检查车辆存放等形式进行检查。2021年,开展全行范围监督检查10余次,发放并收集廉洁承诺书938份,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0余个。重点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2021年,指导督促分支机构处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9件。

2021年,该纪检监察组先后核查“四风”问题线索11件,给予异地分支机构和子公司3名领导班子成员党纪政务处分,对2名中层职级领导干部立案审查调查,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态度彰显决心定力。(徐丽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