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细“治”入“微” 严惩群众身边腐败

(原标题:细“治”入“微” 严惩群众身边腐败)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相较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惩治“微腐败”的呼声和要求也更高。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进一步严明纪律、通过警示震慑,充分彰显我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

中国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脱离群众的最大危险则来自腐败,尤其是群众身边的腐败,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与认同。切实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啃食群众获得感的突出问题严惩不贷,才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

睹微知著,防微成著,是正风反腐之通则。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就要对我市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复杂形势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对“小官大贪”“乡霸村霸”等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微腐败”看似吸血不多,但“虎”远“蝇”近,“蝇”害亦如“虎”。试想,居家过日子,苍蝇到处飞、蚊子嗡嗡叫,饭怎能吃得可心,觉如何睡得安稳?如此闹心之堵、切肤之痛,直接消解百姓最切实的幸福感与获得感。“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如若对“微腐败”不加以严惩,任其发展蔓延,定成为阻碍事业发展的“大祸害”。反腐,不只“打虎”,也要“拍蝇”,抓“大”不放“小”,二者不可偏废。

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深刻把握“微腐败”的特点和规律,擦亮巡视巡察利剑,以“零容忍”的态度细“治”入“微”,无腐不治,有腐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清除群众身边每日扑面的“贪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方能使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更直接、更真切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