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必须除“伞”断根

“树德务滋,除恶务本。”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要彻底斩断黑恶势力生长根脉,铲除其滋生土壤,还要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将“保护伞”连根拔起。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的,“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从某种程度来说,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就在于“保护伞”为其撑腰。必须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不论涉及哪个部门、不论级别高低,都一律严查严办,坚决清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深挖“保护伞”、铲除“保护伞”,首先要找准“保护伞”的源头。“保护伞”来源大致分为两个,一是领导干部,二是政法队伍本身,这是我们查处“保护伞”的重点。既要下大力度重打、猛打、真打,清除直接的“官伞”“警伞”,又要“刀刃向内”,对明知管辖范围内黑恶势力猖獗却置若罔闻,不愿打、不敢打、不深打的“好人主义”坚决严惩,清除不作为不担当的变相“保护伞”,决不能给黑恶势力留一丝“枯叶复萌”之机。

扫黑除恶,必须除“伞”断根。这个“根”究竟是什么?说白了,就是我们的政治生态。如若政治生态海晏河清,党政干部和执法人员都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黑恶势力就不可能找到“保护伞”,连变相的“保护伞”也不可能存在。相反,如果政治生态遭到破坏,圈子文化、好人主义等不良政治文化盛行,周围充斥乌烟瘴气,干部就容易被腐蚀变质,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必须从除“伞”中反思深层次的政治生态问题,有针对性地净化政治生态,以政治之清明保证专项斗争的最终胜利。

扫黑除恶,我们决心坚如磐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当以无私无畏之姿、骁勇善战之行、攻坚克难之功,让“保护伞”无处遁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的合围之势形成时,黑恶势力必然土崩瓦解。(天津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