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修订《条例》要保持热度

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必须时时处处尊崇遵守。

今年10月1日,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实施。时隔3年,党中央再次对《条例》进行修订,这是我们党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彰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决心和力度,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始终保持学习贯彻这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戒律”的热忱,深刻领会其精髓要义,切实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纪律意识是否牢固,是党员干部能否遵守党的纪律的先决条件。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必须通过加强学习来增强。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条例》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在“常”“长”二字上下硬功夫,做到多层次、全覆盖。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以此为契机,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对党的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认识到《条例》绝非“橡皮泥”“稻草人”,而是戒尺、利剑,“带电”“长牙”,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结合案件学,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时时勤拂拭”,真正戒除私心、涤荡杂念,在内心深处筑牢纪律防线。

遵纪守纪既需自律也需他律,始终保持学习《条例》热度亦如此。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规定内容,作为干部监督、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内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落细。

纪律建设如同逆水行舟,唯有持续加力,方能巩固上行态势。始终坚持学习贯彻《条例》,念好“严”字诀,善守严、恒持严,既坚持以严养心、以严持身,又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天津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