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访谈

武清区纪委监委干部集体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武清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马珊珊:

以问责促负责 以担当释忠诚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中共中央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修订,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制度遵循。”武清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马珊珊表示,我们必须把学习宣传好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实现以问责促进负责、以担当诠释忠诚。

“坚持更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马珊珊表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以及党的工作机关应依照《条例》规定的职责,真正担负起相关工作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把问责各项工作做细做好。

“坚持更严要求,忠诚履职尽责。”马珊珊说,《条例》新增、细化的问责情形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一道道更加清晰可见的高压线,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我们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开展对照检视,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

“坚持更准方向,提升问责效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等现象,《条例》对问责原则、问责程序及相关问题的表述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特别是对问责泛化、简单化、“一刀切”等问题,要求精准把握政策,区分不同情况,作出恰当处理。对此,马珊珊表示,在问责过程中,要以纪法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在加大问责力度的同时,提高规范化水平,防止一问了之、防止本本主义、防止扩大泛化,既强化责任担当,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问责工作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连日来,宁河区纪委监委积极组织干部学习宣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掀起学习热潮。

宁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田志武:

高擎问责利剑 强化责任担当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以来,宁河区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学习贯彻,掀起学习热潮。”宁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田志武表示,宁河区围绕强化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谋思路、强举措,努力让问责利器作用在宁河大地得到充分彰显。

“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中,问责机制通过保障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层层落实,发挥着重要作用。”田志武说,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七里海湿地保护区作出重要批示后,宁河区委切实强化问责,严肃进行整改,集中问责了一批干部。在区委的正确教育引导下,被问责的党员干部“知耻后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修复,曾经遭到严重破坏的七里海湿地再次焕发出无限生机与活力。

田志武认为,《条例》对问责主体的进一步明确,改变了以往“问责是纪委一家之事”的观念,压实了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而《条例》对于问责精准性的要求,与对纪委精准监督的要求“遥相呼应”“一脉相承”,这就对纪委把监督挺在前、实施精准监督、强化监督体系建设等工作都产生了督促、倒逼作用,以精准性要求促进规范性要求。

问责不能“一问了之”,更不能“一棒子打倒”,问责的目的是以教育提醒干部为主,同时通过实施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尽责。“今年以来,宁河区纪委监委已组织对200余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及时回访,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鼓励他们担当作为,并对于勇于纠错、担当作为的干部客观向区委提出重新使用建议。”田志武举例说,2017年,一名干部因工作不力被问责,但通过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及时回访、教育引导,使他正确认识到问题所在,重新激起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工作成绩受到广泛认可。今年还在全区党建座谈会上作为典型代表发言,形成了正向激励。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集体学习研讨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马连庆:

严格依纪依法 强力履职尽责

“问责范围更加清晰、问责尺度更加精准、问责程序更加严谨、问责效力更加严格。”日前,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集中学习讨论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马连庆表示,大家通过研读原文,一致认为,《条例》着重对近年来在实践操作中普遍遇到的认识模糊而应需问责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必将有力推动追责问责工作规范有序向严细深实不断发展。

“2018年以来,我们共立案56件,给予党纪处分35人,政务处分41人,组织处理25人;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医务人员行为规范、行风建设、医院管理等方面提出各类建议28条。”马连庆说,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中,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一方面,敢于为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作劲,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妥善处理某医院院长违纪案,及时澄清情况,引导当事人放下思想包袱,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另一方面,坚决对不作为不担当者下狠手,旗帜鲜明对该医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进行了问责,给予医院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医院纪委书记调离岗位处理,并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曝光,协助委党委对医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

马连庆说,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将一如既往,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的要求,坚持监督在前,严守纪律和规矩,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保护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细落实。(徐丽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