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日,市纪委监委在2019年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支持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支持市场主体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关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聚焦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

强化政治监督 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面对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坚持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压实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严肃查处不贯彻、不落实、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一贯到底。

“网上审批了多少项目?帮企业解决了哪些难题?”日前,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来到市场监管委食品帮扶组,了解对食品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对项目审批“网上办、不见面”政策进行实地督查。

为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市市场监管委推进“政策+技术”精准帮扶企业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纪检监察组主动跟进监督,确定查一个行业、看一个企业、盯一项政策落地等监督检查思路,深入驻在部门所设的食品帮扶组、药品帮扶组、器械帮扶组等7个组开展督查,推动帮扶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强化对复工复产达产、“惠企21条”“27项措施”以及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怎么样?有什么困难……”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先后深入24家涉及保障能源供应、交通物流、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市属国有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在发现整改问题的同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和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助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坚持问题导向 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障碍

发展遇到瓶颈,从哪里找“病灶”,对症下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变“被动等线索”为“主动找问题”,积极梳理出相关职能部门在“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等惠企政策落实不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切实形成了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机制的闭环。

日前,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会同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北京蓝星清洗有限公司天津氿益分公司、卡雷尔机器人等我市承接的4家北京疏解企业,面对面了解企业诉求,并请专家学者现场点评。通过引导企业讲出“困难实情”,推动企业、管委会、市协同办、专家学者、检查组5方共同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问题,综合考虑问题产生的原因、现实状况、政策影响等方面的因素,进行了现场“诉求—研判—答疑—纠治—反馈—整改”等多环节监督调研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靶向定位,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发放问卷、创建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对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做到透彻清晰、心中有数,监督才更有抓手、更有力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要时常深入发改、财政、金融、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及企业,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准确把握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障碍问题,精准督查抓好整改。”

“庸懒散浮拖”是为官大忌,也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问题。为此,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惩治“官爷”习气重、对企业正当诉求随意说“不”、故意刁难等行为,坚决查处思维保守固化、执行政策简单化、死抠条文规定等问题,坚决纠治“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碌碌无为混日子、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表现。

此外,为更好保护支持市场主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举报渠道,开辟“绿色通道”,快速高效处置,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以严肃执纪问责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障碍,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幸福感。

强化监督推动 助力天津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注销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采取明察暗访、调研走访、收集问题线索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定向发力,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做到精准处置,推动有效整改。

“在强化监督检查的同时,我们着力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职能部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开脑袋上的‘津门’,念好‘市场大学’,自觉践行‘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运用市场化思维和开放意识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受疫情影响,不少跨境贸易企业合同履约困难,在对这些企业的综合支援上决不能缺位。”疫情期间,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下,市贸促会开设天津地区跨境贸易投资综合支援热线,指导企业依法维权,并为百余家企业出具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防止“谈商色变”清而不亲、“勾肩搭背”亲而不清。蓟州区纪委监委印发《着力整治不“亲”不“清”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证工作方案》,聚焦不“亲”不“清”方面的15个问题制作负面清单,每半年组织企业对审批服务和执法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联系服务企业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评议,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由区纪委监委进行约谈。

有问题必须严肃处理,但对于一些党员干部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中出现的失误错误情况,也要进行综合分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和条件的,勇于容错免责,树立支持发展、鼓励担当的鲜明导向。落实澄清机制和处置恶意举报行为办法,对受到诬告陷害、失实检举控告的,及时予以澄清、消除影响。落实受到处理或者处分党员帮扶回访工作办法,切实帮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孟若冰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