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明确“八个严禁” 严查“校园微腐”

2月12日,天津市教育工委召开全系统会议,专题部署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

会上,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和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通知》,细化《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并对各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进一步明确“八个严禁”要求: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严禁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通过电子支付手段赠送的红包礼金;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及家长以电子形式支付的手机话费;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会议要求,各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等三项措施,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要求宣传全覆盖,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