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三抓”解决农村“两补”中微腐败问题

抓细节。按照天津市部署,区委召开常委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等逐项进行研究,制订了全区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问题线索的积极性。对发现的每条问题线索,做好分类处置、建好台账,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奠定基础。

抓苗头。结合区纪委、区信访办、各街镇发现和掌握的情况,对重点村、重点人进行分类梳理,逐件核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同时全面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发挥街镇排查和部门协查的作用,通过片村分块查、部门分条查,交叉对账,不留死角。特别是对查处过的“两补”中“微腐败”案件进行再核实,看是否遗漏人员,以及串案、窝案等情况,把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

抓隐患。结合专项整治九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彻查问题隐患。对每笔资金流向,查过程的“痕迹”,不仅检查村里有无经过“六步决策法”决策,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有无会议纪要,还要检查各级党委、纪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通过自排自查、深挖细查,挤干挤净问题隐患,防止今后农村“两补”中腐败问题的复发和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