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扫描丨和平区:三个层面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

和平区城管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抓牢抓实巡察整改,针对占路摆卖、LED信息牌等问题严格执法。

“区委书记专题会要求你委针对巡察发现的街道执法大队执法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格、干部队伍纪律松散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要邀请分管区领导参加。请将上述要求落办情况自接到本函三个月内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专题报告。”今年2月,一份由和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发的《转办函》交到了该区城管委主要负责同志手中。

经过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攻坚战”,巡察整改的效果如何?先来看一组数字:截至5月底,区城管委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和平分局、交管和平支队和6个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治理队伍,开展集中攻坚29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068人次,规范占路经营647处,店外摆卖533处,乱堆乱放488处,乱掉乱挂及LED灯526处……

“这次结合巡察整改开展的专项治理,不仅让一批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面临的‘钉子’问题、‘热锅’问题得到阶段性整治,更推进了一批制度的建立,使专项治理常态化。”和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比如,出台《2021年和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等,对区内综合执法的长效管理、标准统一、人员配备等具体问题一一提出要求。”

和平区盯紧巡察各个环节,从制度、措施、效果三个层面构建起监督闭环,让政治巡察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该区城管委收到的《转办函》就是该区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的重要举措之一。《转办函》和《呈报函》一起发挥作用,将区委书记专题会的决定事项及时传达至区领导和相关单位,再由区委巡察办及时跟踪办理情况,逐项落实专题会的决策部署。截至目前,区委巡察办向区领导报送《呈报函》19份,通过该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不仅对分管领域发生的问题有全面掌握,更可以通过“约谈”等方式,面对面指出不足,提出整改要求。《转办函》则主要面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至今已印发38份,有效督促各被巡察单位深入解决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巡察发现的问题往往具有共性,如何将共性问题举一反三,通过巡察整改达到“一人得病,全体预防”的效果?和平区委特别注重巡察成果的运用,进而让巡察整改的效果更有力度、深度。该区先后印发了18期《和平巡察工作通报》,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提出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既对被巡察单位起到警示督促作用,又使全区各单位举一反三,对照自查整改。

“巡察是‘政治体检’,问题整改必须抓铁有痕。我们将继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用巡察效果取信于民。”和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