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扫描丨东丽区: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华明街道党委发现的问题,作为包联领导我有责任,整改中我们责任共担,困难共克……”这是东丽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一次巡察反馈会上的发言。如何压实区级领导在巡察整改中的政治责任特别是“一岗双责”是巡察工作面临的共同课题。在工作实践中,东丽区要求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分管包联单位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不仅参加巡察反馈会,还要全程参与分管包联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为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任务鼓劲助力。

“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仅是被巡察单位一家的事,全区要‘齐上手’‘一盘棋’,发挥最大效能”。区委常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媛说。针对区委第七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区委责成巡察办梳理形成“通报”下发全区,组织各单位自查,“即知即改、未巡先改”。

针对巡察中发现个别部门专项资金结余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清理;结合区城市化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混乱问题,制定《东丽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从治本角度有效遏制基层腐败,维护群众利益……东丽区对巡察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梳理,“提级”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巡察整改建议39条,有力推动了区重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工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针对一些基层单位存在“不会改”“改不好”、不规范问题,东丽区在反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被巡察单位有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将整改各环节细化为7张模板,整改方案做到“三张清单一表清”,整改重点“五明确”,整改结果“四必报”,负面清单列明“六不准”。

为确保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东丽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在阶段性整改结束后,要从整改完成率、责任落实、举一反三、整改未到位问题及原因、持续抓整改具体举措等方面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区委领导针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点评,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指导、压实责任。同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在集中整改后,专门抽调人员对各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列《巡察整改“六查六看”核查清单》,围绕整改报告是否真实、群众是否满意等对账销号、检查评价。截至目前,该区已对在整改中履职不力、敷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15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通报、处分。(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