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派驻机构“探头”作用 画出合力监督“同心圆”

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

深化市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会

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座谈会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先后印发关于推进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关于向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对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

“要有力有效抓好市管金融企业、市属高校、市管企业派驻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严格监督、主动监督、经常监督。”市委对我市派驻机构改革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实施办法。

市纪委监委紧紧咬住“深化”二字,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天津实际担当作为、大胆实践,不断开创派驻监督工作新局面。

严格落实派驻机构领导体制 不断完善协作机制

强化市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此次派驻机构改革的核心内容。

《关于深化天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市纪委监委领导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约谈、述责述廉、工作报告、提名考察、信息共享等制度,切实把派驻领导体制做实做细。

“继续坚持、不断完善派驻机构协作机制,是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出的有效做法,即加强对派驻机构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协调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市纪委监委以协作组为基本单位开展协同工作指导、联合监督检查、协作审查调查、协作审理、联合调查研究等工作,积极完善以协作组为单位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工作机制。

为了促进各派驻机构之间相互学习、相互配合,这次改革中还明确每个派驻机构确定1名专职审理人员,组成协作审理组,负责对协作组内各派驻机构的案件进行审理。

准确把握派驻机构职责定位 把强化政治监督作为首职

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担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开展政治监督是责无旁贷的政治职责,派驻机构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责挺在最前面。

今年,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工作意见》,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派驻机构是市纪委监委工作触角的延伸,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在改革中,把工作着力点放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建立健全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协调机制,发挥协助作用,做好监督责任的延伸和深化,结合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等发现的问题,主动向党组(党委)提建议、出主意,支持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履行好监察责任是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天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措施使用管理办法》,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形成有机整体,实现各种监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

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工作机制 有效提升工作质量

审查调查工作直接关乎党员、干部政治前途、人身自由和家庭幸福,关乎党的事业和形象,必须以对党、人民和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审查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各项工作机制,是有效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

在改革中,一是加强了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做到问题线索台账清、情况明、数字准。线索处置集体研究,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完善了审查调查协调机制。派驻机构与市纪委监委职能部门、区纪委监委、有关单位形成协作配合机制,对派驻机构自主审查调查阻力大、社会影响面广的疑难案件,市纪委监委可以通过指定管辖或组织联合审查调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调查。三是强化了案件审理协调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协调,市纪委监委相关职能部门健全重要案件跟踪督办机制。负责审理的派驻机构建立健全审查处理违纪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扎实推进市管金融企业和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

围绕市管金融企业、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分别出台了实施方案,向4家规模较大的市管金融企业和15所市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明确了9项工作职责、8项工作权限,这是市管金融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改革。

从领导体制上看,改革后,市管金融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由内设纪委改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市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与驻在单位党委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考核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驻相应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配合。

从工作机制上看,驻市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查处的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案件,由市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派驻市管金融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组查处的案件,分别由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和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根据授权审理。

赋予市管正副职企业纪委监察权 增强企业纪检监察力量

实施方案明确,市管正副职企业保留纪委设置,赋予监察权,纪委书记由市纪委监委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这与中管企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一致。

市管正副职企业虽然没有派驻纪检监察组,但实际上是实行了“未用派驻之名,但行派驻之实”的改革。改革中,全面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强化市纪委监委对市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提名和考察、查办腐败案件、干部日常履职考核“三个为主”,强化市国资委党委等相应主管部门和市管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积极支持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确保改革后企业纪检监察力量只能增强、不能削弱。

实施方案对市管正副职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规定了8项职责,包括协助企业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等;规定了6项权限,包括参加企业党委有关会议、从动议酝酿阶段参与企业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并实施全过程监督等。

强化精准培训 提升工作质量 ── 高校审查调查案例评析培训会侧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中的‘撤职’应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在量纪的过程中要体现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的匹配”……近日,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组织召开案例评析培训会,与会同志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南开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体育学院纪委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从本校审查调查的典型案例出发,介绍了本单位纪委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疑惑,第四监督检查室的同志采取“面对面互动座谈”的方式对各大学纪委筛选出的5个具有代表性的审查调查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点评,就案件审查调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从问题线索处置、证据材料收集、案件审理规范的角度进行培训。

与会同志纷纷表示,这种培训方式很“接地气”,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操作性强,听完很“解渴”,对业务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今后将进一步在提升工作质量上下功夫。

据了解,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中,市纪委监委用足用好协作机制,将涉及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的15所高校和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及其他市属高校,共20所大学纳入协作组范畴,同部署同落实。第四监督检查室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面对面座谈会”“案例评析会”“协作审理”等形式开展协作工作,达到了沟通交流、协作互助、学习提高的良好效果。

深化市管金融企业和市管正副职企业

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答记者问

目前,我市市管金融企业和市管正副职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正在有序进行,针对市管企业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第六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同志。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赋予企业纪委监察权后,如何对非党员身份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实施方案》规定,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本企业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本企业非市委管理的监督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实施方案》规定,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本企业非市委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企业党委的有关会议,是否有权参与研究讨论决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

:《实施意见》规定,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作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有权参加企业党委的有关会议,并依据职责发表意见,参与决策。《实施方案》还规定,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可以列席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以及研究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其他会议。在列席的会议中,会议主持人应当征求和听取纪检监察机构人员意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虽不直接参与决策,但针对可能产生廉洁风险的事项,依据自身职责,应独立发表意见,供决策人员参考。

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如何进行案件审理?

答:目前,市管正副职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理案件由本单位负责审理,为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制约,要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坚持审查调查与审理分离,审查调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工作。驻市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内部审理协作机制,加强与企业党委的沟通;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对驻市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

评 论

以深化改革 激发派驻监督新动能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对于延伸纪委监委监督链条,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天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通过深化改革释放派驻监督新动能,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高度重视派驻机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派驻监督的地位作用、职能定位、工作机制和保障条件、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性、政策性、系统性很强,务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健全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上下功夫;坚持稳中求进,把加强监督作为核心目标,怎么改革有利于加强监督就怎么改,在严格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靶向治疗、深化拓展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派驻机构改革如何推进、派驻监督作用怎样发挥,关键在人,重点在严。派驻监督工作是一项创新实践,对派驻机构干部的履职能力要求比较高。要提高精准监督能力,聚焦主责主业,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做细做实监督这个第一职责;要提高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能力,在调研中深化认识、破解难题,着实增强派驻监督合力。要充分利用近距离、常接触的优势,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扎牢不敢腐的笼子,真监督、实监督、严监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提高派驻全覆盖质量,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要务实担当、主动作为,锐意改革、守正创新,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好“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坚强保障。(天津日报评论员)

书记访谈

天津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张玲:

抓住改革契机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我校作为此次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15所市属高校之一,在领悟派驻改革核心要义上聚力用劲,紧紧抓住深化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有利契机,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改革中,学校党委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高度,深刻认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支持派驻监督工作落地见效。

这次派驻机构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既包括体制关系的理顺,也包括业务工作的梳理,还包括相关人员的管理。学校党委调动一切资源,积极支持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进一步充实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作为学校党委书记,我将坚决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督促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在全校大力营造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浓厚氛围。

滨海新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金存:

抓紧抓好改革任务擦亮监督“探头”

我们切实把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在全区形成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拥护改革、服从改革的浓厚氛围。

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是一盘棋、是一个整体。滨海新区地域较广、体量较大,坐落在新区的中管和市管企事业单位比较多,仅由新区协管的市管企事业单位就有10家,我们严格落实市委改革实施意见要求,主动加强沟通配合,建立顺畅高效的协作机制,提高整体工作质效。一是配合做好新区五个开发区纪检监察组织改革,进一步细化改革方案,科学设置机构,理顺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干部,迅速发挥效能。二是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有关单位协作配合,共同研究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切实解决好党组织关系在新区、干部管理权限在市级主管部门案件的管辖分工和协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整体推进各项改革,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长期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苏金波:

以高质量改革引领高质量发展

按照改革明确的新任务、新要求,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理顺市管金融企业和有关市管企业的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第一时间落位有序轨道,第一时间展现改革成效。

我们把派驻机构改革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机融合,统筹谋划推进,着力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切实通过改革优化职能、提高效率,更好地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在改革中,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国资系统得到坚决贯彻落实。深刻把握监督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要求,整合监督力量、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督程序,切实以有效监督让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真正发挥震慑威力。

只有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才能全方位适应改革和形势任务的需要。针对金融和国企的实际,着力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聚精会神、无私无畏投身到改革中去。同时,加强执纪执法业务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努力成为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的行家里手。(记者 徐丽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