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四个一”工作法 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高校党委同向发力、协作互动,共同推进二级纪委建设,形成了“四个一”工作法,不断深化业务指导、探索协作机制、延伸监督触角。

开展一次深入调研,补齐基层监督短板。驻校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监督作用情况”专题调研,围绕驻校纪检监察组、二级纪委发挥作用情况,向师生征求意见建议。针对基层纪委职责泛化、工作标准不统一、发挥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驻校纪检监察组进一步落实“三为主”工作机制,督促推动学校党委在11个二级学院正式设立纪委,选优配强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

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促进二级纪委精准履职。驻校纪检监察组制定《二级纪委工作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制发基层监督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工作指南等,进一步明确二级纪委主要职责,引导各二级纪委见本知责、照单履责。

搭建一个沟通平台,压实基层监督责任。驻校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季度组织二级纪委书记召开工作总结交流座谈会,围绕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纠治“四风”等重点工作会同二级纪委开展交叉检查、合力监督。

开展一系列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通过组长动员部署全面讲、组内干部围绕专题重点讲等形式开展全员培训,有力提升了二级纪委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质效。(徐丽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