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做实“后半篇文章”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有力武器,对促进案发单位堵塞漏洞、排查隐患苗头、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改进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具有重要作用。利器在手,怎么用好是关键。实践中,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起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

“关于对绩效奖励、出车补助等发放不规范问题的监察建议书”“关于在补办党员档案过程中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纪律检查建议书”……近两年,像这样的建议书,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制发了数份。

制发建议书要保证一个“准”字,政治站位要“高”、问题看得要“透”、根源剖得要“深”,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填补制度漏洞。

为了保证建议提得“准”、直达病灶、祛病除根,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每一份建议书制发前都要进行专题讨论、综合研判、集体“会诊”,确保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静海区纪委监委在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同时,建立归口管理、公开送达、跟踪回访、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五位一体”机制,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不打折扣。

发出建议书、交回整改落实报告绝不是做好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终点,重要的是再跟进“验证”一步,看整改是不是真到位了、制度是不是真完善了、效果是不是真显现了,避免责任单位“一报”了之。

为避免整改打折扣的问题,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建议书发出后,明确专人全程跟进督办,实行留痕管理,适时发出督办单,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认真落实。针对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以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全面进行整改落实,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或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建议书“落地有声”。

宝坻区纪委监委实行整改通报制度,严格要求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通报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同时实行跟踪督查制度,及时发现纪检监察建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案发单位制度建设不健全等问题,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向相关部门开列“问题清单”,督促及时完善制度机制,扎牢制度“笼子”,做到标本兼治。

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实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督促建章立制长效坚持,建议书成为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有效手段。

“实践表明,通过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深挖问题根源,促进案发单位堵塞管理漏洞,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典型案例带动标本兼治,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提供了重要支撑。”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