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东:深化市属高校派驻监督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市属高校派驻监督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海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支撑地位。《决定》专列一章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了重大制度安排,明确提出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的部署和要求。市纪委监委向市属本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制度保障,必须不断深化,把制度优势转化治理效能。

一、进一步严格落实领导机制,完成“角色”转换,真正体现“派”的权威

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市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向市纪委监委负责,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同驻在高校党委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大部分由原学校纪委转隶而来,领导机制的转变必然要求要迅速完成“角色”的转换,而更重要的是要适应和完善工作机制的转换。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驻在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高校党委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对高校机关和二级学院(直属单位)的监督。要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由习惯于向学校党委请示汇报转换到习惯于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汇报。要做实做好查办案件协作工作,加强与市纪委监委职能部门、其他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衔接协调,充分发挥协作审理作用,通过联合查办案件,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形成震慑。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把握高校特点,真正体现“驻”的优势

党中央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高校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高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相关日常工作。要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学校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要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阵地管理和风险防范,确保和谐稳定。要做实日常监督,充分运用履职权限,发挥派驻监督对象集中、工作交流方便、信息掌握直接等优势,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推进监督全覆盖。要从严监督、精准执纪执法,结合高校工作特点,紧盯“关键少数”,紧盯选人用人、科研经费、师德师风、后勤基建、招生考试等廉洁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强学校政治生态研判,充分利用与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信息共享资源,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全面掌握情况,提高分析能力,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

三、进一步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真正体现担当作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推进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关键要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做到三个“一以贯之”,强化政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要主动适应派驻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利用市纪委监委和驻在高校资源,进一步加强纪法学习,加强高校管理业务知识学习,加强信息化培训,提高派驻干部运用制度开展监督执纪执法的能力。要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模范,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要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三转”,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内控机制,切实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制度建设保障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