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立足派驻机构职责 监督促进保障审计作用的发挥

立足派驻机构职责 监督促进保障审计作用的发挥

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赵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作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专司监督之责的政治机关,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切入点、着力点,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搭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贯通的有效机制、规范审计权力的运行,监督促进保障审计作用的发挥。

一是监督审计作用的发挥,在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

监督是派驻机构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发挥好审计的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要履行到位。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认真监督市审计局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市审计局做到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督促市审计局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科技创新、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聚焦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聚焦中央和市委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聚焦反腐倡廉,揭示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的问题,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

督促市审计局加大民生领域的审计力度,聚焦社会和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事项,突出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保基金、救助资金、低保金、困难村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对口援助审计,着力揭示民生领域存在的作风不实、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失职渎职问题,有力保障人民福祉。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339个单位,出具审计报告453份,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649条,促进增收节支8.68亿元。

二是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上下功夫、见成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审计监督作为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打通与其他监督的联系,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自身职责,将审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有机贯通,促进审计成果运用的最大化,分享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促使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建立沟通机制。督促市审计局与市纪委监委建立审计计划协调、审计结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建立报告抄送制度,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整体合力;建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制度,在审计开展前,积极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沟通,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形成监督合力。 

完善线索移交机制。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建立健全线索会商等协作配合机制,移送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及时高效移送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关于审计线索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对问题线索移送流程进行规范细化,与市纪委监委进行问题线索会商后办理移送。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等移送问题线索56件。

搭建协作机制。督促市审计局配合市委巡视办建立健全有关巡视与审计工作的协调机制;选派20余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审计人员参加巡视工作、抽调20余人次参加专案,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帮助市委巡视组、专案组全面了解情况、发现疑点、锁定证据。

三是保障审计权力的运行,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上下功夫、见成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随着审计体制改革,审计权力越来越大。驻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规范审计行为,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保障审计权力的运行。完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审计活动的登记制度,减少外部力量对审计权力运行的干预,依纪依规保障审计权力运行。打造全流程的审计监督体系。在审计组开展工作之前,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四严禁”“八不准”工作要求和纪律,将其作为审计事业的“行规铁律”,坚持审计组进点前教育,审计中突击检查,审结后回访,实现审计权力运行监督的“全覆盖”。

擦亮审计干部廉洁底色。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学习《主题教育警示教育材料选编》等典型案例,组织参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等形式多样教育活动,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予以严肃处理,从严监督审计干部队伍,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