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视点丨滨海新区区委落实主体责任 深化政治巡察

区委总抓总揽,区委书记主抓主推,领导小组履责尽责……滨海新区区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使命担当,在扛实主体责任上聚焦聚力,推动政治巡察不断深化。

滨海新区区委把抓好巡察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深入贯彻全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调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区委书记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书记一肩挑两责,认真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施工队长”。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组织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开发区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区委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巡视指导督导专题培训精神。主持召开全区巡察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21条举措,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巡察全覆盖、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加强上下联动、贯通融合等重点任务明确细化到具体责任部门。

聚焦巡察监督质量,区委书记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轮巡察逐一听取10个巡察组情况汇报,加强把关定向,强调避免“不平衡、不聚焦、不精准、不深入”的“四不”问题。把书记专题会作为检验巡察成果的平台,听取三届区委十二轮对村级党组织巡察情况汇报时,点出43个重点事、24名重点人,态度鲜明提出35条具体处置意见。高摆位抓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督促区级领导扛实分管责任,要求街镇、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扛起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实施“十四五”规划有机融合,努力构建“村—镇街—职能部门”三级联动整改体系。

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抓住“关键少数”,区委书记审定每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选配方案。从严把关巡察组编组人员,安排具有纪检或巡视巡察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抽调纪检、组织、财审骨干参加巡察,切实做到“硬抽人、抽硬人”。(徐丽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