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将巡察整改全流程清单模板化

东丽区纪委监委正在组织巡察整改培训。

“头一次开展巡察整改,不知怎么改,怕改不好,听了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同志关于整改清单模板化的讲解,心里有底了,就是‘捞干’的、改实的,我们更有信心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这是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党办主任刘娟在参加区纪委监委组织的巡察整改培训会后的体会。

为提高巡察整改质量,防止巡察整改中的“穿靴戴帽”、虚多实少问题,东丽区纪委监委树立提质增效、服务基层理念,将整改流程化、清单模板化。即:将集中整改过程分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实施等6个步骤。整改方案做到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一表清”。整改重点要求做到“五明确”,即:明确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明确具体问题对账销号,明确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具体内容,明确追责问责情况,明确挽回经济损失具体情况。整改材料简化为“四必报”,即:整个整改过程只报送模板化的整改方案、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新闻稿。整改全流程的清单模板化使整改单位负担减轻、一看就明。

“这是以前班子和以前领导的遗留问题,和我关系不大,我不能当‘接盘侠’……”“新官不理旧账”是基层巡察整改的常见问题。为了防止此类常见问题重演,区纪委监委开列《东丽区巡察整改负面清单》,明确指出,整改中如出现“好人主义”问题严重、“新官不理旧账”、举一反三不够、追责问责敷衍了事等6个方面问题的要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已对整改不力的10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责令持续整改,在全区形成了有效震慑。

“巡察整改的流程化、清单模板化,实质上是整个巡察整改工作的简化、实化、规范化,既提高了巡察整改质量,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也实现了服务基层、为基层减负,防止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了基层的点赞认可。目前我区的巡察整改完成率逐步由70%提高到90%以上。”东丽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