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这也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推动监督向基层一线、群众身边延伸,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1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0人,形成有力震慑。

完善机制绘就基层监督“施工图”

“村里规定,两万元以下的物品采买可以不通过‘六步决策’,也不公开招标,我们还是担心这里面会不会有猫腻?能不能给个说法?”西青区精武镇付村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的监督员李春萍进户串门时,听到多位村民有如上反映。

李春萍把村民的意见向村委委员、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刘健强作了汇报,刘健强感到村民的疑问必须重视,随即由联络站将村集体所有的采买工作纳入监督程序。他们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价格对比,然后查阅物品的发放明细表,核对物品数目,追踪物品到底由谁使用,都用到了哪里,最后将这些信息在村内的公开平台公布,让村民随手查询,从而打消了村民的疑虑……

西青区纪委监委在255个村居挂牌设立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组建了2000余人的联络站站长、监督员队伍,“一长多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衔接配合,着力提升基层监督质量,让群众时时感受到监督的效能,事事都有监督,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为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延伸到“最后一米”,2020年7月,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是区纪委监委指导下,由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在村(社区)设立的群众监督的有效载体,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群众监督的组织方式。

同时,《意见》规定了“宣传党的政策、收集廉情信息、跟进监督督促、报告问题线索、通报反馈情况”5种日常工作方式,通过明确具体工作路径,推动解决联络站职能定位不准确、工作方式不统一以及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突出问题。

市纪委监委结合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制度设计、体系设计,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采取清单备案、定期报告、考核评价等方式,加强领导指导和协调推动,层层压实监督责任;同时充分运用片区协作、提级监督、群众监督、外部协同监督等机制,实现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为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绘制了“施工图”。

2020年以来,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中,村(社区)干部占比增长明显,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数、人数比例分别上涨,也充分反映出通过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监督力量,延伸巡察到村(社区)等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举措,基层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每减少一分,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就会增加一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民生领域典型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稳意味着民生稳。2020年,市人社部门陆续出台“稳就业32条”“强化稳就业举措76条”“高校毕业生就业40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紧盯政策落实情况,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地落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电话咨询等待时间偏长、个别业务线上经办不够便捷、线下经办不够顺畅等问题,及时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除了重点跟踪、定期随访,各社区还要采取灵活多样手段,及时了解困难群体家庭情况变化,确保保障救助金发放动态管理落实到位。”2020年以来,红桥区纪委监委将低保特困家庭、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兜底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制定《红桥区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联系社区工作制度(试行)》,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的绊脚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针对百姓高度关注的低保问题,河北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河北区建昌道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冯绍洪等人失职失责、违规发放困难补助的问题。据了解,冯绍洪等人明知福桥里社区居民王某某家庭不符合条件,仍违规审核通过其低保申请。而且,冯绍洪在收到王某某家庭违规享受低保的反映、查证属实的情况下,仍继续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导致王某某一家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困难补助共计13.5万余元。最终,相关人员都受到严肃处理。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2020年,市纪委监委从生态环保、医疗教育、行政审批、惠农惠民等重点领域入手,严查快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155起242人、教育医疗领域违纪违法问题40起50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8起40人、惠农惠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8起38人。

全面落实“一案双查”,问责领导责任、追责直接责任,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强力重拳出击,保持凌厉攻势,全市已打掉的27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全部挖出“保护伞”……

以超常规模式和力度开展“线索清仓”,2020年2月底前立案的案件已全部办结……

全面翻查中央督导组交办件、已处理的线索件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实现100%翻查“复诊”……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各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4人,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天津战役”提供了坚强纪法保障。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扫黑必“打伞”,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才能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与政法机关并肩作战,坚持“两个一律”“三个决不放过”“五个搞清楚”,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扫除党员干部中的“害群之马”。同时对党员干部中工作不用力、态度不坚决、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伞”不挖、有案不查,不作为不担当的“庸伞”坚决追责问责。

2020年5月,市监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健全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协作配合五项机制的意见》,强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巩固完善监督制约、配合衔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的整体性、协同性。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深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做好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促改、促建、促治,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惩腐除恶的扎实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徐丽 田莹 王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