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强化三个注重 实现两个转变 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强化三个注重 实现两个转变

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驻天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炜

高校派驻改革以来,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天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天津市纪委监委向市属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正在进行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视整改和驻在高校的实际,通过加强理论武装、制度规范和能力提升,努力实现在思想认识和工作定位的转变,以确保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一、强化三个注重,夯实派驻之基

(一)注重理论武装

针对转隶初期对于派驻改革认识不到位、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以全员培训为契机,通过专职干部集中学、参加培训系统学、协作互动研讨学、课堂讲授全员学、带着题目调研学、正反典型对照学、网络平台线上学等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学习培训,以求尽快适应派驻改革的需要。

(二)注重制度规范

为适应派驻改革的需要,我们通过制度先行,力求通过建章立制在严格内部管理上用力气,在案件查办规范执纪上见真章,制定了包干联系基层党委、全员进课堂、组长接访、做实回访教育、每周开展业务学习研讨等5项制度,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制度保障。

(三)注重能力提升

转隶之后,我们一方面借助市纪委协作组平台,加强工作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另一方面通过“以干代训”、组内集中分析研讨、参加上级机关抽调工作和校内监督检查等形式,集中精力专司监督之责,在监督“两个维护”上下功夫加强政治监督,在监督廉政风险点上下功夫加强权力监督,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监督,在纪法衔接上下功夫加强监察监督,在内控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加强自我监督。

二、实现两个转变,明确派驻职责

(一)转变思想认识,理顺工作关系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进一步强调驻在高校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既不是同级监督的关系,也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关系,纪检监察组更不会等同于学校党政职能部门。二是明确“监督和监管”的关系。进一步强调监督责任既不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独唱”,也不是党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两人的“二重唱”,而应该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大合唱”。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的是“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要改变以前“保姆式”的监督模式。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必须要履行好监管责任。三是明确“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关系。纪检监察组紧跟上级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主动交出不符合“派驻”要求的工作内容,着力突出“两个维护”的政治监督,强化对具体人和具体事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执纪问责的威慑力。

(二)转变工作定位,变被动为主动

一是主动沟通。派驻组长主动与驻在高校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进行全方位的沟通,既在党委常委会上传达上级纪委监委会议精神,对文件进行解读,又注重在会下经常与校领导和业务职能部门进行思想沟通和工作协调,以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前进。二是主动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派驻改革中的难题和监督工作中的问题,走访调研12个二级学院和机关处室,组织召开了5次座谈会,征求工作意见建议53条,形成2篇调研报告,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制定措施。三是主动监督。充分借势借力,正确把脉,精准监督。结合市委巡视整改、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学校内部巡察和业务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日常监督工作建议。

总之,驻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始终牢记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始终注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始终坚持遵照制度、纪律和法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努力营造立德树人的育人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